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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政策咨询、参保申报材料审核、建档、制定缴费计划、参保、续保缴费办理医保证、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2日 来源:安居区医保局 【收藏】 【打印文章】
办理地点:安居区政务中心医保局窗口
窗口电话:0825-8663439
投诉电话:0825-8668444
一、申请条件:
1、我区的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含国有、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合资和私营
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乡镇企业及其职工等。
二、申报材料:
1、单位参保:填写《医疗保险参保申报登记表》、《参加医疗保险职工工资花名册》;
2、个体参保: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下岗职工)、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三、办理程序:
1、参保的单位和个人,持上述相关资料和填写的《遂宁市安居区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登记表》、《遂宁市安居区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花名册》及单位职工月工资表交医保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
2、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载明缴费金额、时间、开户银行及账户等)。
3、参保单位或个人按通知要求及时足额缴费(到指定银行缴费后凭银行回单到医保局窗口开具医保基金专用票据)。
4、新参保人员在缴费后同时领取医疗保险证、卡。
四、法定时限;当场办结
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档案管理费 200元/人 遂安价函[2004]67号(备注:一次性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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