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请示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1日 来源:安居农办 【收藏】 【打印文章】
市农办: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省级示范专合组织的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加快发展,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对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安居区农村工作办公室高度重视,及时开展了本辖区内所有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查工作。
通过本次自查,全区省级农民专合组织总体运行规范,成效显著。但是遂宁市松林矮晚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管理、运作机制不规范,产业发展、示范带动作用不强。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取消其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资格。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转报。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