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一切对书记、区长信箱的攻击行为,禁止利用书记、区长信箱进行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非法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电子邮件应当载明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由,并对信访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冷静理性表述诉求。对内容不健康、不严肃、不真实的邮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