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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的请示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9日 来源:遂安农办 【收藏】 【打印文章

  

  区人事局: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严格确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遂市人发[2007]2号)规定,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参照执行的单位。根据国发[2001]23号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遂安编办发[2008]19号文件,特申请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

  妥否,请批示

  遂宁市安居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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