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安居区横山镇天灯街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联系方式:0825-8581029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贯彻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脱贫致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防灾减灾、应急管理、镇村建设等工作。
(四)负责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依规承接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落实
(五)负责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七)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领导
党委书记 吴国亮: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党委副书记、镇长 吕全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负责审计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罗晓樱:负责人大、发展改革、经信科技、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基层供销体系建设、统计、生态环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综合执法、镇村建设(住房建设方面)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 张皓月:负责农业农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事一议、水利、河长制、财税(包括对在编干部、临聘人员的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等在税务端口申报和缴费工作,在编干部住房公积金核算、申报、缴费工作)、国有资产管理、“三资”管理、审计、政协、工会、巡察、机关事务(后勤、办文办会、信息公开等方面)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挂职 王爽颖:协助党委书记抓好镇党委日常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建、目标绩效、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莉: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燕:负责党建、组织、人才、干部、人事(在编干部、退休干部、临聘人员)及其档案管理和机保系统信息申报、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关工委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黄潘: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侨务、侨联、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商联、妇联、共青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宋文治:负责政法、司法、维稳、信访、扫黑除恶、禁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矛盾纠纷调解、“12345”热线、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基层治理、民政、残疾人事业、“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赵奎:负责武装、油气井开发、加油站管理、铁路建设、成都东1000千伏变电站50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
副镇长 余江华:负责科协、教育、卫生健康、红十字会、市场监督、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优抚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
副镇长 吴 春:负责机关事务(后勤、办文办会、信息公开等方面)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林:负责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医疗保障(包括在编干部、临聘人员医疗保险申报工作)、劳动保障(包括临聘人员社保申报工作)、劳务输出、农民工服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胡锐波:负责自然资源规划、镇村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等工作。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情况综合、文秘事务、目标绩效,做好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政协相关工作。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农民负担、惠农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党委自身建设和下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管理、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务群团等工作;负责对纳入镇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服务项目办理的协调、督查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辖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电力、通信网络等工作;负责基层供销社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辖区内政府综合统计、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负责脱贫成果巩固、产业发展、“厕所革命”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民主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12345热线、群众工作;承担依法治理、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禁毒、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基层政权建设(社区管理、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和换届选举、居民委员会建设等)、社会救助、农村五保、慈善残疾、区划调整等社会事务的管理;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优抚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镇村建设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管理、道路建设、油气开发、镇村规划、农房设计、耕地进出平衡、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利用、林业等工作;承担森林火灾宣传防治工作。负责镇村房屋建筑、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燃气安全等工作;负责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镇村建设管理事项;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房审批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行使镇行政执法权和通过法定程序接受区级部门委托或下放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监管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与应急、农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村庄整治等相关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集中管理纳入中心(含观音便民分中心)所有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正常运转。指导辖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设1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职责:组织落实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水利、河长制、三资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营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参与高标准农田前期设计,承担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和建成后的管理维护等职责;承担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防控指导、检疫监管、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植物疫情监测预警、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示范推广、植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宣传、培训教育服务;负责组织服务农业产业发展、移民开发、农业机械、水产发展等农业农村事务性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村集体经济、农村经济统计、基层供销社发展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负责理论组中心组学习;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健康文艺节目的宣传;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好文化服务图书资料及体育器材的服务工作;做好广播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有线电视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举办专题节目的内容搜集、编辑、整理、播音工作;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保护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宣传、民族宗教、统战和辖区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文化服务站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为村(社区)文化室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服务。负责指导村(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负责落实文明实践主要内容、培训教材、人员队伍、活动项目等工作;负责文明实践志愿者的组织引导、招募培训、表扬嘉许、权益保障、业务培训等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负责常态化开展文明镇创建,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家风建设、文化惠民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重点产业和项目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重点产业、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的实施、推进、协调工作;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协调、督促实施;积极争取新建项目,协调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储备、可行性研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重点项目落实情况的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重点产业和项目的成效评估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