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中段296号安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时间:9:00-12:00(节假日除外) 14:00-17:00(节假日除外)(夏季14:30-17:30)
联系方式:0825-8665873
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不断增加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市场监管、依法治理等工作。
(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单位领导
区退役军人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安治:主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区退役军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中华:分管拥军优属、优抚抚恤、关爱帮扶、工会、财务、无偿资金争取等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双拥工作股;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退役军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才彬:分管机关内务、政工人事、目标考核、组织宣传、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依法治区、信访、12345热线办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烈士褒扬、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等工作;分管综合股、安置就业股;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舒恩:主持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军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双拥工作股。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区双拥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优抚对象待遇的审核、优待、抚恤、补助金发放等工作,负责伤病残军人服务保障和帮扶援助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安置就业股。负责退伍报到、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负责退役人员就业培训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