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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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遂宁市安居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凤凰街道安居大道中段凤凰街道办事处(6290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14: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8663350

职能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统筹区域发展。参与拟订市区两级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并统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企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便民服务事项,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农民工服务、退役军人事务、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维护社会稳定。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六)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动员社会参与。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网格化"平台,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社会治理,为街道发展服务。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领导


党工委书记 黎健: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履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蔡冬升: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履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完成党工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邓强:负责人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安置、拆迁、重点工程工作;分管城市管理办公室,完成党工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 李正武:协助书记抓党建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巩固脱贫攻坚、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体育、工会、共青团、政协、外事、保密机要、深化改革、目标绩效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完成党工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江军: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党工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吴洪金:负责政法工作;分管国家安全、依法治区、社会治安、信访维稳、司法、治安联防、防邪、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社区财务管理,分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完成党工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杨昌浩:负责武装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水利、交通运输;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完成党工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办事处副主任 罗尚海:(代管组织和宣统委员)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文明城市建设、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妇联工作、卫生健康、档案管理;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完成党工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办事处副主任 吕新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社区建设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办事处副主任 卢茜茜:负责统计、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固投)、商务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工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社会事务与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唐胜恩:负责社会事务与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分管民政、行政审批、生态环境、医疗保障、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残联、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社会事务与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完成党工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互为“AB”岗的领导干部,坚决落实好“一岗双责”,一方外出学习、开会,或请(休)假时,相应的另一方应主动接替其分管的工作,一般不同时安排两人长时间出差,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协调确定。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情况综合、文秘事务,搞好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党务、人大、政协、群团、宣传、统战等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统筹负责依法治理工作。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街道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集体资产与社区财务的管理指导;负责街道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承担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下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管理、文明城市创建;负责劳动社会保障、双拥、民政优抚、人民武装、征兵、预备役、基层政权建设(社区管理、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和换届选举、居民委员会建设等)、社会救助、社区低保、慈善、民族宗教、区划调整和退役军人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辖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治理和物业指导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治理社区环境卫生及整治社区秩序,做好城市创建的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做好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转型发展、城市有机更新、稳定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政府综合统计、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工作。负责做好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等相关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群众工作、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依法治区、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综合执法办公室

依法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信息预警等工作。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和日常巡查、控违拆违,协调和参与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经常性的市容环境卫生整顿和管理,指导督促社区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负责街长制、路长制、林长制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纪检监察办公室

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街道党工委及其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检查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的纪律和教育、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失职失资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提出问责建议或者作出问责决定;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党组织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者纪律检查建议;受理党员的申诉,保障党员权利;指导下级纪检工作,整合基展监督力量;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履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上级纪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社区事业和便民服务中心

(一)退役军人事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受理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承担街道社区事务和便民服务等工作,组织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承担纳入中心集中管理的所有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正常运转的服务工作。负责党内业务办理、党建理论知识传播、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帮扶等服务活动。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劳动保障权益等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

(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指导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负责落实文明实践主要内容、培训教材、人员队伍、活动项目等工作;负责文明实践志愿者的组织引导、招募培训、表扬嘉许、权益保障、业务培训等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负责常态化开展文明镇创建,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家风建设、文化惠民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