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639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14: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8660268
职能职责
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区综合执法局)是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
二、负责全区数字化城管建设、运行工作的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指挥协调和检查考核评比工作;牵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三、负责城市建成区公用市政环卫设施、公用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摊点、非机动车辆(含共享单车)占道停放的行政管理。
四、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负责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负责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负责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负责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五、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对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仅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行使,其余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在全区范围内行使)。
2.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固定场所的无照运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非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强制措施。
六、按照中央和省委综合执法改革部署,行使依法划入的相关行政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依法治理等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蒋兴林: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局 长杜海平:主持局政务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袁晓艳:负责纪检监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督查督办、意识形态、政工人事、宣传、网络舆情、统战、保密、档案管理、车辆管理、乡村振兴、综治维稳、信访、作风整治、效能热线、政务服务、机关管理、人大政协办理、党务政务公开、政风行风测评、无偿献血、财务、国资监管、市政园林绿化、城市内涝、工青妇团及组织工作。分管办公室、督导股、计划财务装备股、市政园林服务所。联系凤凰街道办事处,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学华:负责环境保护、安全应急、农垃治理、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民生实事、智慧城管建设、文明(卫生)城市复检、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河长保护等工作。分管市政市容管理股、环境卫生服务所。联系柔刚街道办事处,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夏伟:负责法规、普法、依法治区、消防、禁毒、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城市管理专项工作、市场主体信用、群众企业最不满意十件事、食品安全等。分管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各中队。联系经开区,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行AB岗制,杜海平同志与王学华同志互为AB岗,袁晓艳同志与夏伟同志互为AB岗。AB岗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等。负责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文电运转、文稿审核、印章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党政信息、政务公开、对外联络接待、应急管理、值班值守、重要活动等日常事务。负责办公用品、办公用房、车辆、办公区域卫生秩序等后勤保障。负责宣传、信息相关工作。负责涉及行政执法网络舆情的监控。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禁毒、地方志工作。负责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纪检、行政效能、工青妇、统战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及教育培训。负责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
二、综合督导股。负责工作绩效、着装、仪容、队容风纪、到岗到位、履职尽责、中心工作、专项整治、上级领导和局领导有关批示及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负责上级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情况报告工作。建立完善督查管理体系。负责信访、12345热线、书记区长信箱交办件办理。协助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
三、计划财务装备股(人事政工股)。负责编制行政执法经费的年度计划。负责罚缴分离工作及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局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财务情况编报工作。负责案件罚没款收缴工作。负责日常财务、预算决算、票据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执法执勤车辆、通讯器材、制式服装、标志标识等执法装备需求计划。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报批、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人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考察、交流、任免、辞职辞退、工资福利等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统计工作。负责人员等级培训、职务评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
四、政策法规股(执法指导股)。负责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收集整理、宣传解释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制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负责城管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综合执法业务的统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有关行政执法制度,审核机关规范性文件。负责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拟订和调整工作。负责督促行政处罚案件录入系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
五、市政市容管理股(信息化建设股)。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公用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照明设施管理,道路、桥梁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和凤凰山森林公园的管理、监督考核。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参与公用环卫设施、公用市政设施建设的设计、竣工验收。指导和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负责市容秩序管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各类重大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各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指导城市管理各类业务数据的日常统计、分析、报告工作。负责区城市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核。负责组织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的管理、运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