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政通街1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8549001
职能职责
加强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功能,推动镇党委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加快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强化镇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推动镇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全面领导镇人民政府机关、人大工作机构、群团组织、人武部等其他各类机构和各项工作,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障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3.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和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督促落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贯彻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财政、民政、统计、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民族宗教、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应急管理、镇村建设、自然资源、耕地保护等工作。
4.负责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依规承接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落实
5.负责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7.负责有效承接按程序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属地清单中的主体责任与配合责任。
8.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9.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领导
夏勤华(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徐治富(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杨天铭(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农业生产、产业发展、农业调查、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供水管理、水利设施建设、农机农电、畜牧兽防、林业、河长制、防汛抗旱、厕所革命等工作;完成党委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何小彪(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务工作;分管乡村振兴、人事、目标管理、基层治理、依法治区、档案、保密、政协、工会、老干部(关工委)、工青妇等工作;完成党委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曾广利(武装部长、副镇长):负责民兵、武装工作;分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依法行政等工作;完成党委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勤(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工作;分管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协助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抓好人大和党务工作;完成党委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负责政法工作;分管信访、防邪、法治、禁毒、扫黑、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综治维稳、普法、消防、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依法治理、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党委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曾星(聚贤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党委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负责宣传、统战工作;协助做好党务工作;分管财税审计、机关事务、民族宗教、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文化旅游、广电、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完成党委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彭岚(副镇长):负责镇村建设工作;分管镇村规划、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置、交通运输、地质灾害、林长制、田长制等工作;完成党委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郑红明(副镇长):负责经济发展工作;分管统计、固投、工业企业招商引资、12345热线等工作,完成党委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何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社会事务管理、教育、卫健工作;分管疫情防治、便民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委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情况综合、文秘事务,搞好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档案管理、后勤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统筹负责依法治理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承担党委自身建设和下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管理、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精神文明、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务群团、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对镇(村)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关心下一代、人才管理培训等工作;负责对纳入镇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服务项目办理的协调、督查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管理;负责劳动社会保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农村五保、慈善残疾、民族宗教、区划调整等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负责人民武装、征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优抚等相关工作;指导辖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安全办公室含食品安全):负责行使镇行政执法权和通过法定程序接受区级部门委托或下放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监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五)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禁毒、扫黑、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督管理辖区内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建设、自然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与应急、农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村庄整治等相关职责。
(六)经济发展办:统筹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负责基层供销社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辖区内政府综合统计、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工作。
(七)乡村振兴办公室: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负责扶贫开发相关工作;指导和服务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指导农村产业发展、科学引领项目等。
(八)镇村建设办公室:负责镇村规划、农房设计、农村道路建设交通和管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等镇村建设管理事项;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九)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农民负担、惠农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直属事业机构
(一)便民服务中心:牵头承担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
(三)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宣传思想教育、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
(四)退役军人事务站: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等工作
(五)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