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白马镇白果大道12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9:00-12:00 14:30-17:30 冬季 上午9:00-12:00 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8571039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贯彻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财政、民政、统计、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民族宗教、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应急管理、镇村建设、自然资源、耕地保护等工作。
(四)负责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依规承接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农民工服务、 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治理等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
(五)负责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七)负责有效承接按程序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属地清单中的主体责任与配合责任。
(八)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领导
白马镇党委书记 陈鹏: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白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缙荣: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白马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吴强:主持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工负责民政(低保、五保、残联、优抚、老龄、临救、救灾救济、殡葬、村委换届、敬老院等)、教育体育、卫健(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医疗劳动保障、退役军人、便民服务、农民工服务保障等工作,挂白塔村、顺河社区,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白马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袁郑福:分工负责农业农村(小农水)、乡村振兴、厕所革命、农机农电、畜牧、农村能源、水利、安全饮水、河长制、防汛抗旱、一事一议、移民后扶、毗河供水、交通、三资管理、遂宁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工作,牵头负责两项改革工作,挂白马庙村、麻子滩村、黄桶坡村,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白马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效能作风、热线办理、镇村干部考核、工作督查等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挂禅林寺村、四方井村、顺河社区,挂陈家沟村、筒竹湾村,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白马镇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唐兴旺:分管基层治理、机关内务、档案、保密、目标绩效考核、基层党建、人事编制、群团组织、文广旅游、精神文明、统战、宗教等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白马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唐启林:分工负责规划建设、国土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含森林防灭火预防工作)、城乡环境治理、环保、武装、商贸流通、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技、成南达万铁路拆迁、重点项目等工作,挂步云村、黄盐井村,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白马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陈元:分工负责依法治区、政法、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禁毒、防邪、信访、维稳、消防、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突)、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矛盾纠纷化解、综合行政执法、财务等工作、财政、农村财务、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债务管理、金融、税收、审计,禅林寺村、两路口村、四方井村、平宁社区,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白马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冬梅:分管农业农村(小农水)、乡村振兴、厕所革命、农机农电、畜牧、农村能源、水利、安全饮水、河长制、防汛抗旱、一事一议、移民后扶、毗河供水、交通、三资管理、遂宁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工作,挂青峰村、宝泉沟村、清凉寺村,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白马镇人大副主席 王茂臣:分管基层治理、机关内务、档案、保密、目标绩效考核、基层党建、人事编制、群团组织、政务公开、文广旅游、精神文明、统战、宗教等工作,挂花天坝村、治平寺村、小龙塘村,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白马镇副镇长 徐鹏程:分管农业农村(小农水)、乡村振兴、厕所革命、农机农电、畜牧、农村能源、水利、安全饮水、河长制、防汛抗旱、一事一议、移民后扶、毗河供水、交通、三资管理、遂宁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工作,挂白果树村、刺桐垭村,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白马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蒋茂艳:分管民政(低保、五保、残联、优抚、老龄、临救、救灾救济、殡葬、村委换届、敬老院等)、教育体育、卫健(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医雾盐井顺河社区,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党政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综合、文秘事务,搞好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各部门、各方面 的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统筹负责依法治理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承担党委自身建设和下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管理、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维护和执 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务群团、宣传、统战等工作;负责对镇(村)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对纳入镇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服务项目办理的协调、督查等工作。
(三)宣传文化中心
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宣传文化工作计划;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健康文艺节目的宣传;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好文化服务图书资料及体育器材的服务工作:做好广播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有线电视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举办专题节目的内容搜集、编辑、整理、播音工作;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保护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为村、社区文化室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服务。
(四)纪检监察办
负责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参与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注意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查办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健全和完善村级纪检组织,积极完成上级纪检组织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社会事务办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管理;负责劳动社会保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农村五保、慈善残疾、民族宗教、区划调整等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负责人民武装、征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优抚等相关工作;指导辖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行使镇行政执法权和通过法定程序接受区级部门委托或下放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监管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八)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挂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
统筹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负责基层供销社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辖区内政府综合统计、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负责耕地保护,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营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负责脱贫成果巩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
负责镇村规划、农房设计、道路交通等管理工作;负责基础 设施建设与维护,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 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等镇村建设管理事项;贯彻执行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生态环境建设、自然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环境保护与应急、农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村庄整治等相关职责;承担河长办日常工作。
(九)财政工作办公室
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农民负担、惠农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镇行政 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便民服务中心
承担乡镇便民服务等工作,组织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集中管理纳入中心所有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正常运转。()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
(十一)农民工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促进农民工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负责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负责农民工回引、进城落户、子女教育、土地权益、劳动权益、社会保障、文体活动等具体政策贯彻执行,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返乡创业服务等。
(十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承担农业、农业机械、水产、水利、农业经营等涉农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植物疫病防控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宣传、培训教育服务;承担组织服务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移民开发、农业机械、水产发展等农业农村事务性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村经济统计工作,遂宁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工作,两项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