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中段637号
办公时间:夏季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冬季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8660008
职能职责
一、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区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受市水利局委托,负责主管全区中型水利工程(包括麻子滩、跑马滩、新生水库和三仙湖水库);负责管理或委托乡镇政府管理全区的小[一]、[二]型水库。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管理权限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区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1.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2.负责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
3.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江河湖泊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滩涂的保护、治理和开发。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工作。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指导小水电改造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
十、开展水利科技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全区水利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承担全区水利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管理权限,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一)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强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调配。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河湖管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强水利政策研究,加强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二)统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区水土保持办公室不再承担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区水利局承担。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一)自然灾害防救的职责分工。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在建工地、既有楼盘和小区的防洪防内涝工作。区水利局负责城市河道的防洪调度工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防汛防内涝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
(二)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区水利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安居生态环境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进行监督。三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按要求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安居生态环境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区水利局发布的水资源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安居生态环境局协商一致。
(三)节约用水职责的分工。区水利局牵头负责全区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工作。区住建局具体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节约用水、计划用水、中水回用等行政管理。
(四)供水职责的分工。区水利局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区外的村镇供水规划,指导村镇供水建设和管理,对村镇供水企业实行行业管理。区住建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供水,对城市供水企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对因城市规划区调整形成自来水供区交叉的问题,由两个部门协商解决。
单位领导
李 广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水利局全面工作,联系萝卜园水库。
冉茂章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移民后期扶持、移民规划安置、农村水利水电、农村水利设施运行管理和保护、中小灌区排灌工程规划建设与改造、农业水价改革、水利风景区。分管局办公室(财务)、移民股、水利电力服务中心,联系三仙湖管理局、跑马滩水库管理所。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远冬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党建、统战、群团、老干部、机构编制、人事政工、意识形态、驻村工作队派驻管理和对口帮扶工作,牵头联系纪检、巡视、巡察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党建人事和各群团组织。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建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全区水利规划计划、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验收、中小河流治理、村镇供水和饮水安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农民工工资、投资促进、固定投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水利统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与管理、行业监督、水利法治建设、合法性审查、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建设与调整、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招投标监督与标后管理、“放管服”改革、深化改革、营商环境、水行政执法、扫黑除恶工作。分管规划建设和政策法规股,联系麻子滩水库管理所。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廖宇洋 总工程师:负责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生态环境保护与督查、河湖长制、河道管理,分管河湖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股,联系新生水库管理所。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琳淦 区河湖管理保护中心副主任:负责机关政务及保密、党政外宣及机关网络安全、网络意识形态、后勤服务、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文、水利应急管理,党委紧急信息报送;牵头联系信访回复、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办理。分管局办公室、河湖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股(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水土保持试验站),协助局长联系萝卜园水库。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人事股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信息、保密、宣传、财务、审计、信访、会务、目标管理、政务公开、政府采购、机关安全、回复热线、办理建议和提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后勤保障、财务、资产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资金监督管理、财务审计、绩效评价。
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行业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工作。
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承担行业纪检监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业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河湖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股(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指导、监督江河湖泊、水库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滩涂的保护、治理和开发。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承担河长制相关工作。
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和行洪论证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负责水资源监督管理。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三、移民股。组织、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拟订区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概算细化分解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移民法规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和培训工作;负责在本区安置的三峡外迁移民的后续实施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区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审核和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的监管工作; 拟订库区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规划,组织实施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建设基金项目,制订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民信访接待、维稳工作;负责移民生产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产业扶持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规划建设管理与政策法规监督股(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股)。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重点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权限,承担水利工程验收,组织实施重点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区水利统计工作。贯彻落实水利政策,拟订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灌区排灌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定期公告、建设项目和预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
贯彻落实水利行业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水利法治建设规划、水利工作政策、有关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权力、依法治理,和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牵头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办本级行政许可、行政应诉、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招投标监督与标后监管。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行业职业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