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南北街上段1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14:30-17:30(夏季) 14:00-17:00(冬季)
联系方式:0825-8524008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贯彻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财政、民政、统计、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民族宗教、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应急管理、镇村建设、自然资源、耕地保护等工作。
(四)负责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依规承接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农民工服务、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治理等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
(五)负责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七)负责有效承接按程序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属地清单中的主体责任与配合责任。
(八)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领导
党委书记 胡 兴: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石万辉: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黄 军:负责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民政、残疾人事业、老龄、基层政权建设(含“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卫生健康、乡村振兴中分管领域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挂永灵村。
党委副书记 李萌:协助镇党委书记处理党委日常事务,负责党建、干部、人事、人才工作,牵头乡村振兴(涉及具体项目由相关党政领导实施)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公开、保密、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会、共青团、深化改革、档案管理、目标绩效,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文星村、高千社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德文:负责镇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纪律检查、巡察、党风廉政建设,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镇纪检监察室。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黄瑞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安苏霞:负责宣传、统战、民宗、外事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地方志、广电、妇联、教育体育(含老体协)、文化旅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财税(含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国有资产工作,大安全工作、应急管理(含森林防灭火、消防)、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挂登高村、猛虎村。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陈志伟:负责政法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境外人员管控、维稳、信访、扫黑除恶、防邪、禁毒、司法、依法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住建(含农电)、自然资源规划管理、耕地保护、发展改革、综合执法、乡村振兴中分管领域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村建设办、综合执法办,挂老木垭村、板仓村。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李 彪:负责武装、农业农村、水利、效能建设、12345热线、就业服务、医疗保障、劳动保障、农民工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镇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民武装建设、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农田水利(包括防汛安全及值班)、农村“三权”制度改革、村集体经济发展、清产核资及管理、惠农补贴、涉农保险、一事一议、河长制、乡村振兴中分管领域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向阳村、板仓村。
副镇长 谭红军: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中分管领域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挂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联系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挂千丘村。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迎春:负责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工业经济、民营经济、科学技术、通信、商务、供销、重点工程、油气开发、净化厂拆迁安置后续、统计、招商引资、双拥、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审批、固定资产投资、就业服务、医疗保障、劳动保障、农民工服务、市场监管、食药安全、乡村振兴中分管领域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应急管理办,挂丁坪村。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情况综合、文秘事务,搞好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政府政务公开;负责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统筹负责依法治理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承担党委自身建设和下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管理、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务群团、宣传、统战等工作;负责对镇(村)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对纳入镇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服务项目办理的协调、督查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管理;负责劳动社会保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农村五保、慈善残疾、民族宗教、区划调整等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负责人民武装、征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优抚等相关工作;指导辖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行使镇行政执法权和通过法定程序接受区级部门委托或下放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监管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负责基层供销社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辖区内政府综合统计、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秸秆禁烧)、自然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与应急、农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村庄整治等相关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乡村振兴办公室。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负责脱贫成果巩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镇村规划、农房设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等镇村建设管理事项;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林业、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农民负担、惠农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
(一)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担镇便民服务等工作,组织落实
(二)农民工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促进农民工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负责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负责农民工回引、进城落户、子女教育、土地权益、劳动权益、社会保障、文体活动等具体政策贯彻执行,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返乡创业服务等。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农业、农业机械、农业经营、水产、水利、林业等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植物疫病防控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宣传、培训教育服务;承担组织服务农业产业发展、脱贫巩固、乡村振兴、移民开发、农业机械、水产发展等农业农村事务性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村经济统计、基层供销社发展等工作。
(四)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挂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宣传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宣传文化工作计划;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健康文艺节目的宣传;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好文化服务图书资料及体育器材的服务工作;做好广播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有线电视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举办专题节目的内容搜集、编辑、整理、播音工作;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保护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文化服务站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为村、社区文化室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服务;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具体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服务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文体娱乐活动,协助做好文物保护及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文化、旅游方面政策和法律法规,完善文化、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