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财政局三楼305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联系方式:0825-8663658
职能职责
1.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依法对区内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2.根据区政府授权,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经营和处置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城区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和特许经营权有偿使用新机制。
3.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4.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和区委授权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薪酬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5.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
6.协调联系上级在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相关事宜。
7.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市场监管、依法治理等工作。
8.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领导
唐文林:党委书记。主持区国资局党委全面工作。
黄 锐:党委副书记、局长。主持区国资局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冯中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国资国企系统党建、宣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群团、信访、维稳、环境保护、招商引资、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局机关政工、财务、内部审计、信息、目标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融资工作;分管办公室、国有资产保障服务中心;联系柔刚集团、凯歌农旅公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国有企业改革、人事、档案、财务、薪酬、考核、资产、经责审计、欠款清理、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产权监管股;联系耀安集团、宸安公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 光:四级调研员。协助党委委员、副局长冯中明分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局办公室。协助局党委抓好国资国企系统党建、宣传、群团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议、机要、保密、档案、机构编制、政工、财务、信息、安全、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局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监管事项12345、市长信箱等以及目督系统交办工作的督促办理及回复;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产权监管股。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管规范国家出资企业投融资行为,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制度建设;审核所监管企业上市及再融资方案;审核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负责国有企业人事、经营业绩考核及档案管理;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建议,对区属国有企业员工工资预算进行总额管控;负责国有企业项目管理、融资及债务管理、欠款清理及投诉处理;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指导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职业健康、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工作;协调上级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有关的事宜等;负责监管事项文件草拟及转报;负责监管事项12345、市长信箱等以及目督系统交办工作的督促办理及回复;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区国有资产保障服务中心。研究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制度;负责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调配工作;负责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统计、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区内行政事业产权;负责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城区城市公共空间广告、出租车客运经营权等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等;负责监管事项文件草拟及转报;负责监管事项12345、市长信箱等以及目督系统交办工作的督促办理及回复;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