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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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遂宁市安居区应急管理局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柔刚写字楼C区1楼

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30 冬季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8665559

职能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中/省、市在安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牵头短期气候预测、气候灾害的检测、评估业务,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的开展和协调工作,承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情况的统计、效益评估等工作,承担有关决策气象服务工作,为专业气象服务,提供基础性产品。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依法治理等工作 。

(二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单位领导


党委书记邹军: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

局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何智鹏: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宇负责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长输管线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工作;做好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安全监管股。对接市应急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调查评估科)。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周林明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事故等应急救援;负责森林防灭火和防汛工作;负责河长制等相关工作;协助局长做好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工作;做好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应急救援股。对接市应急局应急救援科(预案管理科)、火灾防治管理科、水旱与地震地灾救援科。

党委委员、应急服务保障中心主任周勇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信访维稳(12345)、禁毒、国有资产管理、机关事务、人事、群团、财务及工会经费审批等工作;负责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组织应急保障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减灾和气象工作,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依法治区、一网通办等工作;负责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全局应急值班工作;做好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股、气象与救灾股、应急和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应急服务保障中心。对接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救灾与物资保障科、法规宣传培训科(行政审批科)、指挥保障中心、减灾中心、信息中心、政务中心。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杨松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负责深化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做好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接市应急局执法支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群团、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内部审计、后勤保障、文稿审核、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承担机关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承担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有关工作。承担部门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公众知识普及、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救援股。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按照中、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本系统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防灭火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火灾、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气象与救灾股。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全区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牵头短期气候预测、气候灾害的检测、评估业务,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的开展和协调工作,承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情况的统计、效益评估等工作,承担有关决策气象服务工作,为专业气象服务,提供基础性产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监管股。负责编制全区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分析。承担安全生产信息化和科技工作,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长输管线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本行业职业领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