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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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中段282号

办公时间:夏季9:00-12:00、14:30-17:30 冬季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8663580

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规划、调整,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二)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区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负责管理机关及各级各类学校党务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等工作。

(四)统筹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提高工作。

(五)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省、市下达的民族地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任务。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资助政策落实,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援助、教育贷款以及教育合作等项目的执行,促进教育民生工程发展。

(七)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负责教职工人力资源配置、管理、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以及教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

(十)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承担语言文字相关工作。

(十二)管理区教育工会工作;负责系统的学会、基金会和协会、研究会等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负责教育对外联络、合作和教育宣传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市场监管、依法治理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教育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加工经营做好规划布局和监督管理,使之符合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共同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订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教育局配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单位领导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琴:主持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局党组成员  黄萍:

1.负责区委教育工委和局机关的日常工作。

2.主要分管工作:(1)局日常事务管理,学习型机关创建,机关目标考核(含机关干部职工综合考核)、财经、文秘、公文、保密、内保及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2)党组中心组学习;(3)政务公开;(4)教育综合改革(“十四五”规划);(5)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6)联系协调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区政协等相关工作;(7)系统党建工作;(8)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宣传、网络舆情、信息安全、宗教、“扫黄打非”等)工作;(9)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全民普法、法治建设和依法治教(校)工作;(11)系统效能作风、教育行风等工作;(12)系统防邪工作;(13)内部审计工作;(14)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5)巡视巡察工作,涉纪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来信来访接待回复;(16)学校财经及后勤管理(环保)。

4.协助局党组书记做好局领导班子“四好班子”创建工作。

5.挂西眉教育督导责任区。

6.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礼:

1.负责区教育行业工会和局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

2.主要分管工作:(1)安全卫生、平安创建、“警校共育”、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心理健康教育、全国卫生城市等工作;(2)联系协调“林长制”“河长制”“街长制”等工作;(3)系统人才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4)局机关退休干部职工相关工作;(5)基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排危工作。

3. 挂安居教育督导责任区。

4.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小波:

1.主要分管工作:(1)系统信访维稳、大调解工作;(2)联系统战工作;(3)农民工服务工作;(4)文旅融合相关工作;(5)营商环境相关工作;(6)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惠民“大数据”监督平台)和部门帮扶工作。

2.挂横山教育督导责任区。

3.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向乾文

1.主持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2.在区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授权下,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能。

3.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

4.完成局党组委托办理的其它工作。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区职业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李洪金:

1.负责区职业教育管理中心日常工作。

2.主要分管工作:(1)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高考综合改革)、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及招送生工作;(2)学校德育、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工作;(3)民办教育管理;(4)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艺术教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5)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教育管理工作;(6)学校布局规划及校点布局工作;(7)“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遂潼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建设工作;(8)人事、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9)援藏、援彝工作;(10)退役军人事务;(11)教育教学科研、教材教辅发行和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3.挂东禅教育督导责任区。

4.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副局长、区教育局副局长(兼) 陈林:

1.承担加强警校共育,统筹指导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班主任、公安辅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调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协同加强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助涉校涉教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古艳春

1.负责区招生办日常工作。

2.主要分管工作:(1)全区大中专招生、成人高校招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2)学前教育工作;(3)系统招商引资工作;(4)妇联、计生工作。

3.挂拦江教育督导责任区。

4.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人民政府总督学  何林颖:

1.负责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

2.主要分管工作:(1)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及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工作;(2)全国文明城市、学校“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

3.挂白马教育督导责任区。


内设机构


()办公室。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中心组学习、局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和安排、上级交办事项的督办;负责各类文件运转和文书档案管理;负责机关党建、目标考核、政务公开、文秘、保密、后勤、计划生育、部门帮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系统开展宣传和舆情监控;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分配、拨款、学生资助、基建投资的方案,落实资金政策;制定系统内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系统财务预决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校园规划,加强系统内基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区内学校(单位)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系统校舍、经费、基建年报等的统计工作;牵头民生工程、教育扶贫工作;指导和管理学校后勤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民办教育;负责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审核;负责校务公开、“防邪”、效能建设、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积极化解各类矛盾;负责处理各类信访突发事件,维护系统稳定;牵头负责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做好综治工作。

()教育股。综合管理全区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全区学校的发展规划、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规划、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制定学生入学和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学籍管理等工作。

管理全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及职业证书考试;拟定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做好“9+3”免费职业教育工作;牵头做好政府相关部门涉及职业教育的工作;指导各类成人教育;统筹推进社区教育。

组织、指导开展学生体育、艺术、科技、国防教育教学、特色创建及比赛活动;负责青少年体育竞赛、训练及运动员、教练队伍、少儿业余体校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为国家、省、市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贯彻落实安全卫生、禁毒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学校安全卫生、禁毒教育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制定全区学校预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指导开展应急演练;指导、督查全区学校安全卫生、禁毒教育工作的开展;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检查、管理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加工经营,使之符合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共同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协调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协助做好综治工作。

()人事师培股。负责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系统内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师的招聘引进、调配交流、继续教育、培养培训、评优评先、年度考核、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岗位等级变动工作;负责教师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在教育系统的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承担区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承担全区学校党建工作领导指导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部署,研究制定学校党建工作规划、措施并推动落实;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系统内干部工作的规划、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办理学校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聘任、调任、解聘等有关业务工作,提出学校领导干部的调配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公办学校领导班子和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人事常规管理;负责系统内干部的信息收集、统计、上报以及公务员年报统计工作;负责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和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干部(含局机关)的培训、竞赛等工作。承担教育督导室相关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组织办事机构由区教育局党组按照区委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