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安居区中兴镇顺河街43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8575204
职能职责
镇党委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全面领导镇人民政府机关、人大工作机构、群团组织、人武部等其他各类机构和各项工作,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障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三)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 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和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督促落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
(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贯彻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财政、民政、统计、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负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 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民族宗教、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应急管理、镇村建设、自然资源、耕地保护等工作。
(四)负责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依规承接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权限。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农民工服务、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治理等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
(五)负责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七)负责有效承接按程序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属地清单中的主体责任与配合责任。
(八)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领导
中兴镇党委书记 刘小平:主持中兴镇全面工作。
中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唐瑶:主持中兴镇政府全面工作。
中兴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贵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代管农业、产业发展、水利、防汛抗旱、畜牧、农机、农电、移民后扶、河长制,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敬老院,挂响滩子村。
中兴镇党委副书记 徐金宁: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务、工、青、妇、政协、人事、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目标绩效管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审计、财务、机关内务等工作,对党委政府上报的重要汇报材料、报告、请示等文件材料把关,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党政办、党建办、财政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挂高楼房村、五香庙村。
中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12345政务服务热线、综合执法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纪检监察室、综合行政执法办,挂中兴场村。
中兴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熊进: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分管组织、协助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抓好人大、党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党建办,挂水洞湾村。
中兴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邓丽: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分管宣传文化中心、(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宣传、统战、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等工作,对党委政府上报的重要汇报材料、报告、请示等文件材料把关,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党政办、党建办、宣传文化中心,挂三圣庙村。
中兴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申文龙: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分管环保、环境综合整治、消防、森林防灭火、拆迁安置、民兵、武装、重点工程项目、道路交通、路长制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挂水竹林村。
中兴镇副镇长 何勇: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卫生计生、疫情防控、劳动保障、劳务输出、农民工服务,代管政法、法制、扫黑除恶、防邪、禁毒、矛盾化解、信访稳定、依法治理、国家安全、便民服务中心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社会事务办、农民工服务中心,挂堆子山村、正兴社区。
中兴镇副镇长 申庆铃:副镇长,分管国土城建规划、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城镇燃气、厕所革命、科技、统计、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企业、商贸流通、田长制、林长制、林业、农房审批,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统计站,挂安家沟村。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全面深化改革、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督办、目标绩效、后勤保障等工作;统筹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本级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承担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下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联系对接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务群团、统战等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对纳入镇行政许可项目及服务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等,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管理;负责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慈善、民族宗教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医疗保障等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行使乡镇行政执法权和通过法定程序接受区级部门委托或下放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监管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具体承办本级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五)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消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联系群众纠纷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六)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统筹负责辖区经济发展,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三次产业发展的指导和管理;负责招商引资推动产业发展、培育产业发展重点项目;负责镇村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科技普及等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培育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生态环境建设,自然资源利用、厕所革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七)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镇财政收支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负责财税收入相关工作;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和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负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承担乡镇便民服务等工作,组织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集中管理纳入中心所有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正常运转;负责退役军人行政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助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
(九)农民工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促进农民工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负责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负责维护出国出境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负责农民工回引、进城落户、子女教育、土地权益、劳动权益、社会保障、文体活动等具体政策贯彻执行,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返乡创业服务等。
(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农业、农业机械、水产、水利、农业经营、惠农惠民补贴、土地流转等涉农服务工作;承担河长办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植物疫病防控防治、防汛抗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宣传、培训教育服务;负责“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辖区内政府综合统计、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农业产业统计等工作。
(十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宣传文化工作计划;负责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健康文艺节目的宣传;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好文化服务图书资料及体育器材的服务工作;做好广播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有线电视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举办专题节目的内容搜集、编辑、整理、播音工作;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保护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为村、社区文化室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