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298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8667600
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担全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区、乡镇(街道)之间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级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区婚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依规负责全区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龄健康工作。
2.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利机构食堂做好规划布局,使之符合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共同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上述各类行业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与区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的行政许可事项正式由行政审批局审批,区民政局主要承担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职责。
单位领导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 杨雷:主持区民政局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主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全面工作。
区惠民帮扶中心主任 陈勇:主持区惠民帮扶中心全面工作。负责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安全生产、德康案件处置、项目规划;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老龄工作和养老福利股、老年大学。联系保石镇、中兴镇、西眉镇、磨溪镇、玉丰镇民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友均:负责机关工会、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固定资产投资、无偿资金争取、招商引资、统计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区社会救助中心(区救助站)。联系横山镇、常理镇、东禅镇、分水镇、石洞镇民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翼:负责办文、办会、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人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机关青年等工作;负责殡葬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民间组织管理、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分管办公室、社事区划和慈社促进股、区婚姻登记中心。联系拦江镇、白马镇、会龙镇、聚贤镇民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 田波:主持区社会福利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公民办养老机构、机关妇女儿童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养老事业发展中心。联系柔刚街道、凤凰街道、安居镇、三家镇民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承担宣传、保密、信息、信访、效能建设(12345效能热线和书记区长信箱)、机关安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改革、调查调研、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民生工程统筹、平时考核和考勤、矛盾纠纷处理平台管理处置、政务公开、行业标准化、对外交流合作、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后勤。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报批、干部年度考核、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管理。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内部审计和资产管理。负责资金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统计、出纳。负责局财务专项平台管理维护及各项报表工作。
(二)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办中央、省、市和区级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预算安排、分配审核、统计、管理和报表工作。全区低收入家庭认定及信息比对。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社会救助信访维稳。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及系统维护。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承担跨省、跨市(州)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的协调,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拟定儿童、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救助保障等工作。
(三)社事区划和慈社促进股。拟订全区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区婚姻登记及服务机构管理,承担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定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担全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年检、管理、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区民政局直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民间组织管理、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工作,协助机关党建工作。
(四)老龄工作和养老福利股。拟订全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基本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拟订全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拟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养老服务机构、康复辅助器具行业、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访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