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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宁市安居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87号的复函

来源:人大建议 发布时间:2018-12-0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执函〔2018〕49号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居区分局

关于遂宁市安居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代表建议第87号的复函

 

尊敬的邓玛莉代表:

  您在遂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的建议,我们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构建人员保障机制。一是成立指挥部。区上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任指挥长,分管政法和公安副县职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职能单位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区城管分局,由城管分局局长兼任治理办主任,副局长王兵为常务副主任,明确人员编制2名,专门从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均建立起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抓、党委副书记和分管副(乡)镇长牵头抓、其他领导配合抓、至少落实2名以上专职人员具体从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均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并落实一名责任心强的副职主抓,切实将任务分解到点、落实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二是构建大城管格局。2014年9月,通过遂宁市委编办发文,安居区城市管理局组建成为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居区分局,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7+1”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城市市政、绿化、环卫等综合管理工作;2015年12月,为保障安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长期有效开展,经安居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将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能整体划转到区城管执法分局,将农村乡镇、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职能明确为区城管局,基本实现城市、农村一条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统抓统管。今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城管分局将在街道、重点乡镇设置城管执法中队,解决乡镇、街道无执法主体难题,同时也将违章搭建拆除、占道经营整治、城乡接合部脏乱差等一些老大难问题压实责任,落实到一线。

  (二)健全督察考核机制。将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政府绩效目标考核,每年在总体目标200分中占35分,其中镇村环境整治分值占20分,由区整治办统筹考核;路域环境整治占15分,由区交运局统筹考核。严格推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位、一季度一评比”,每个季度区财政从我局垃圾处理费预算外收入中拿出7.5万元对季度综合排名前9的单位实施奖励;每年区财政从各单位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中单列30%经费共80万元,根据各单位全年综合考核情况兑现奖补经费。通过一系列考核,形成了 “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担子”的目标责任制度,营造了干在实处、争创一流的激励机制和竞争氛围。

  (三)构建多元投入机制 。一是政策主导。2015年,区政府常务会通过,每年列支1400余万元将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了财政预算。其中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267万元:按照街道办20万元、老片区大乡镇10万、其余乡镇5万元、非驻乡集镇3万元的标准补助到相关乡镇;环卫保洁经费847.03万元:按照国省干道公路沿线一个村配4名保洁员,10个村以下的组配3名保洁人员,补助标准每名保洁员4000元/年;县乡道路10个组以上的村配4名保洁人员,10个组以下的村配3名保洁人员,补助标准每名保洁员2500元/年;非公路沿线每个村配1名保洁人员,补助标准每名保洁人员4000元/年;场镇根据保洁面积配备保洁人员,补助标准每名保洁人员9600元/年。农村村庄及乡镇垃圾转运及处理区财政每年兜底340余万元,委托给外包公司负责转运和处理。二是打捆项目。整合区交运局农村道路维护、养护经费3000余万元,专门用于农村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整合涉农资金3500余万元,专门用于农村村庄垃圾池及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全区共建有垃圾池5300余口,再生资源回收网点490余个。三是争取项目。2015年,安居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体系项目建设争取到国债资金1亿元,专门用于24个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和配套环卫设施设备的采购,目前24个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已开工12个,完成招标23个。因该项目实施条件比较成熟,区委、区政府安排2018年将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32亿元,专门用于农村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2015年,安居区争取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经费110万元,用于农村21个乡镇的农村垃圾池建设;2015年-2017年,累计争取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污水管网建设专项资金600余万元,主要用于拦江镇341万元、西眉镇171万元、磨溪镇110万元的污水管网建设;2017年,争取到民生工程项目384万元,用于西眉镇、拦江镇等24个村庄的环卫设施设备采购。

  (四)完善教育引导机制。一是明确牵头单位。由安居区委宣传部牵总头、负总责,把城乡居民素质提升引导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定期组织灵动安居,安居专刊,安居电视台,广电网络等媒体单位召开会议,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秸秆禁烧、环保督察、河长制等工作,利用“轰炸式”宣传手段,搭建“覆盖式”宣传阵地,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引导居民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主动参与环境治理工作。二是推行阳光问责。2017年-2018年,区治理办与区电视台联合举办3期民生访谈节目,邀请“两代表一委员”针对督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到直播间对区工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有关乡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询问,要求被询问同志正面问题“说干货、讲吃得的”。三是曝光不文明行为。在全国卫生城市复审、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区整治办邀请灵动安居、安居区专刊、新闻记者,与检查组一道深入一线,对不文明行为直接曝光,在全区电视节目上公开播报,以社会舆论促进不文明行为的整改。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引导,促进了广大干部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基本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 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以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体系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到我区投资、建设和运营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3亿元,用于农村村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弥补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等问题。

  (二)持续治理好城乡“五乱”。突出抓好“城乡五乱治理”:一是抓好城市容貌专项整治。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抓好城镇主要道路特别是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和管理工作,做到每个社区、每条街道、每件事情都有人管,严禁乱扔、乱倒、乱吐、乱拉等不文明行为;二是抓好城郊接合部的整治。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和乡村组织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发动群众,切实解决“脏、乱、差”问题,确保环境卫生状况根本好转;三是抓好扬尘污染整治。强化施工工地监管,采取封闭施工、硬化通道、洒水降尘、堆料遮盖等措施,规范建筑施工,减少扬尘污染。加强过境车辆清洗工作,实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封闭式运输,防止建筑渣土和扬尘污染环境;四是抓好城市交通秩序整治。着力解决车辆乱停乱放、违规掉头、随意上下客人,行人乱窜马路等问题;五是抓好农贸市场整治。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卫生状况,整治占道经营。

  (三)抓好乡镇场镇容貌整治。按照“五化三优一畅通”的要求,加快推进乡镇环境建设和容貌整治。到2018年底,实现场镇主要道路全面硬化;落实场镇保洁队伍,实行全天候保洁,集中整治场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场镇结合部和进出口的环境卫生,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全面实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扬尘、油烟有效治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和认捐植树等活动。新建小区必须绿化,场镇实现应绿尽绿;加强场镇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规范摆摊设点,规范车辆停放,合理设置临时停车点,规范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等的设置和管理。加强建筑工地和公共设施管理,加大对道路的保养整治和背街小巷的整治力度;实施场镇亮化工程,场镇主要街道实现路灯亮化,亮化率达到100%。

  (四)抓好城乡居民素质提升。广泛开展“做文明市民、建美好安居”的大讨论,深入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巩固科教、文体、法律、卫生、道德“五进社区”成果,增强居民的卫生意识、公德意识、规则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文明新风尚;树立“人民城镇人民管、管好城镇为人民”的思想,从社区的文明和谐做起,从家庭的和谐美化做起,从自己的文明礼貌做起,自觉投入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共建局面;积极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创新工作机制,把各类社区建成服务便利、秩序规范、环境优美、管理先进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广泛开展文明行业和文明窗口建设活动,规范服务言行、服务程序、服务承诺和服务设施,推行文明用语,开展特色服务,推行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特别是要抓好公交车、三轮车的规范服务、文明服务、清洁服务,坚决整治赃车上路、甩客宰客、拒拉拒载等问题,以文明礼貌、热情大方的安居人形象推动城镇文明的建设。

  (五)创新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功最主要的因素不在于政府的参与力度,而在于村民自治,在于广大群众的素质提升,习惯养成以及积极参与。通过一系列的制度约束,形成了村民自治、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为改变我区农村居民习惯养成差,参与意识淡薄的现状,在各乡镇、街道社区强化“1+N”管理制度,在已建成的新村聚居点强化“一长五员”、“庭院三清”管理制度,在公路沿线村庄强化“十二户联洁制度”,由所属乡镇、街道作为责任主体,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区政府目标考核,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月考核的主要内容,逗硬实施考核。通过一系列举措,充分发挥以制度约束管理,以管理促进素质养成的教育引导作用。

  (六)加强督查问责机制建设。继续推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位,一季度一评比”的考核评价机制。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目督室、区效能热线办、安居电视台、区整治办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固定督查考核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暗访、督查、考核。在安居电视台开设曝光台,滚动播出存在的问题的乡镇、单位;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考核,行政干预等手段参与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开排位,年终按考核平均分值兑现预留的30%环境整治经费。

  (七)加强治理机构体系建设。建议借鉴遂宁市其余区县情况,将区整治办设置为区政府正科级常设机构,主任由城管局长兼任,明确专职副主任1名,人员编制3-5名,做到有平台办事,有人员干事;在乡镇、街道设置城管执法中队,作为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的延伸派出机构,每个中队明确人员编制1-2名,着力解决乡镇、街道无执法主体,无人员办事的现状,每个中队配置执法车1辆。同时,建议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置环境整治办,明确人员编制1-2名,做到乡镇一级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建议区内调剂一辆执法用车专门用于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执法及督查用车。

  请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还有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邹琴(电话:15982509401)。

 

此复

  谢谢!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居区分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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