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联动工作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28 10: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关于《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联动工作办法》

政策解读

区政府印发《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联动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准确理解,在实际工作中更好运用,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我局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55号)、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联动工作办法>的通知》(遂发改〔2016〕66号)和《关于印发<遂宁市发改委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2018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遂发改〔2018〕254号)文件精神,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规,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联动工作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一条。

1、调整依据。

2、调整的范围。主要明确为居民用气。

3、顺调的解释。顺调达成的必要条件。

4、工作机制。企业申请----发改局受理按相关程序确定---企业执行并公示。

5、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6、附则。主要包括解释权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