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3-00059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文       号:遂安财监督〔2023〕21号
  • 成文日期: 2023-09-12
  • 发布日期: 2023-09-13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重点监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3 10: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安居区经开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民政局、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遂安财监督〔2023〕20号)要求,我局将在近期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重点监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控对象

序号

重点监控单位

重点监控项目

备注

1

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体制结算资金项目


2

区农业农村局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3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困难退役军人

关爱帮扶救助专项基金


4

区民政局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


5

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区交警大队)

红绿灯日常运行维护费


二、绩效重点监控工作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安排:9月12日—9月22日。 

三、组织实施 

由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成都智囊团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对相关项目开展重点监控,主要对项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出具预算绩效重点监控报告。区财政局将督促绩效目标偏离度较大的项目主管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如期实现。三方机构开展重点监控工作的同时,区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相关归口资金股室将配合区人大随即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

四、重点监控需准备材料 

1.整体支出明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国库支付明细表)。 

2.项目支出明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国库支付明细表)。 

3.1-6月份绩效运行监控表。 

4.绩效运行监控表填报所完成情况的对应佐证材料。 

5.若项目支出进度未达40%,请说明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 


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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