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区人民政府三届38次常务会议纪要
时 间: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2∶40
地 点:综合会议室
主 持:施瑞昶
出 席:黄 健 蒋文武 肖 舰 马向东 冷强军
聂 洪 聂 鹏
参 加:朱昌建
列 席:罗飞翔 向 阳 郭超群 杨 智 任发源
邓时高 冉光培 陈立新 何成昆 薛 朔
李国玉 姚 明 方永学 李 建 杨军(规划分局)
陈 坤 冷 俊 曾凉雄 米光华 孙 勇
王 颖 邓远学 唐 冲 周智勇 冯中明
杨建勇 余 雷 杨 光 许盛伟 何 琴
陈小红 周华军 陈建康 周 杰 周奇武
雷西林 唐良友 李元祥 刘红艳 许 帅
袁照强 蔡发成 段守科 唐 斌 施盛娣
杨 龙 张伯权 蒲晓洪 王家林 刘谋春
龙海凡 李建军 许 森 杨 军(土储中心)
特邀人员:区人大代表 廖运富
区政府工作监督员 杨 健
区政协委员 杜春芳
会前学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的学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建立更加完善的评审专家库,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财政局、财监局要将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实现财政监督的常态化、全面化,让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议定事项:
一、审议《遂宁市安居区开展发展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效能办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开展发展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效能办根据会议精神完善后,以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强调:开展发展软环境专项整治是安居发展的需要,相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与建设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结合起来,切实履职尽责,各司其职,统筹推进。督办领导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将存在的问题解决到位。
会议原则同意政府办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2016年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办法》,由政府办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区委办、政府办要牵头制定规范的加扣分办法;人社局要借鉴上级部门对公务员的考核办法,牵头制定符合安居实际的公务员考核办法,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各部门要细化对二级单位的考核,真正实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三、审议《遂宁市安居区城市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货币安置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住建局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城市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货币安置实施方案》,由住建局牵头,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安置对象和房地产企业的宣传,把政策宣传做到位;要公开透明实施,杜绝暗箱操作;要确保房源质量,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做好群众稳定工作,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四、审议《关于终止<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中遂宁市安居区临港产业园产业大道和主干道道路工程项目协议书》《关于终止遂宁市安居区临港产业园产业大道(K1+500-K3+500)和主干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协议书》
会议原则同意临港园区起草的《关于终止<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中遂宁市安居区临港产业园产业大道和主干道道路工程项目协议书》《关于终止遂宁市安居区临港产业园产业大道(K1+500-K3+500)和主干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协议书》。
会议议定:由临港园区根据会议精神再一次修改完善后,尽快签定终止协议。终止协议签定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龙镇、聚贤镇负责两条道路的安全监管。
五、审议《关于开展安置小区门面专项清理的通告》
会议原则同意土储中心起草的《关于开展安置小区门面专项清理的通告》,通告由公安分局、土储中心、国资委、国土分局、住建局联合对外发布。
六、审议《遂宁市安居区精准扶贫农村低保政策兜底工作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民政局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精准扶贫农村低保政策兜底工作方案》,由民政局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以政府办名义发文实施。
七、研究人事任免相关事宜
略。
发送范围: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