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组织《遂宁市安居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遂宁市安居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和《遂宁市安居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在全区的宣传和贯彻实施。
(二)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拨付的测算、拟制、报批及实施。
(三)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
(四)负责扩大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覆盖。
(五)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落实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发放工作,保证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七)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八)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本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务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