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3-04606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磨府发〔2023〕60号
  • 成文日期: 2023-08-15
  • 发布日期: 2023-08-16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 乡村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磨溪镇 发布时间:2023-08-16 15: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磨府发〔2023〕60号

  

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决定在磨溪镇开展“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1号)《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1〕4号)、省委一号和《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160号文件)精神,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加快推进我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二、试点思路

  (一)因地制宜促提升。试点村立足本地实际,制定积分细则,编制村级小微权利、村级事务、公共服务事项三张清单,大力推广“川善治”乡村治理平台,通过“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工作落实,实现产业长足发展,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村管理有序,社会稳定和谐,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二)逐步推广强覆盖。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其他各村特别是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治理示范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等,结合实际,逐步推进,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尽快取得实效。

  三、时间及范围

  (一)试点时间。试点周期2年,从2023年4月到2025年4月。

  (二)试点范围。老木垭村。

  四、试点内容

  (一)采取适宜的积分制管理模式。推广以“合作社长、院落长、乡贤代表、退役军人”任“点长”,以“文明联创、卫生联洁、治安联防、产业联带、困难联帮”为内容,“积分奖励”为激励的“一长五联+积分制”乡村治理模式。

  1.设立评比机构。村成立积分评议委员会,负责本村“五联积分”的评定、结果运用和监督指导。评议委员会由5人构成,其中主任1名(原则上由第一书记、本村党组织书记或最有名望的乡贤担任),副主任1名(推选党员代表1名担任),评议员两名(推选群众代表2名担任),积分登记员1人(由建行“金融专员”担任)。

  2.划分评比单元。按照地域相邻的原则,以院落为核心,将每20户(可按照辖区实际情况调整单元户数)常住农户设立为1个“点”,每个“点”由农户民主推荐1名“点长”。“点长”由敢于坚持原则、为人公道正派且热心公益事业的合作社长、院落长、乡贤代表、致富能手或退役军人等担任“点长”,对本“点”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推进以“文明联创、卫生联洁、治安联防、纠纷联调、困难联帮”为主要内容的“五联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策本点生产生活、公共卫生文化建设等集体事项,安排部署联治任务,群策群力做实本“点”治理工作。

  3.制定评比办法。采取“月评比”的方式进行,实行评比加扣分制。以“点”为积分单位,每个点基础分0分,每月由积分评议委员会通过实地走访,综合群众申报、上级反馈等情况,组织开展1次评比活动,参照积分细则或当月主题评比活动方案对各“点”进行打分排位并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3天,积分排位前三名的“点”纳入每月兑换奖励范畴,奖励兑换后所有积分自动清零,次月重新计分。评比活动具体时间由评议委员会结合“五联”内容及村级重、难点工作自行确定,积分仅作排位依据。

  4.兑换积分奖励。对积分排位前三名的点位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建行生活等额电子消费券(1元券等额1元人民币),所获奖励由本点农户共同平均享有;对排位前三名的点位负责人(点长)额外奖励100元、50元、30元建行生活等额电子消费券或等值生产生活所需实物。建行全面参与“一长五联+积分制”推广,由建行在每个点开立一个银行账户,交由村委统一保管;每月评比结束后,积分登记员按排名结果将电子消费券配发到获奖点所开设的银行卡对应的“建行生活APP”账户及点长个人“建行生活APP”账户,并引导获奖者到镇上指定超市进行物品兑换。

  (二)有序推进清单制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

  1.编制清单事项。突出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级事务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遵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全面、规范,防止通过清单制将部门摊派任务制度化。编制清单事项流程图,明确清单名称、运行流程、法律依据等。

  2.清单动态调整。坚持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部门、政府法制机构、政务服务机构和监察机关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对行政权力事项设定、变更、下放、取消、暂停、启用,以及行政权力运行基本要素和行政权力对应责任进行清理优化完善。

  3.全面落实执行。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印发流程图手册、村委会公示、广播电视等途径,让群众心中有数、按图办事,干部心中有戒、照单履职。

  4.严格监督考核。镇纪委、村纪律检查委员会为清单事项的监督主体,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常态化对村两委清单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监督的监督体系。健全公开制度,公开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结果,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群众评价机制,把群众评价作为清单运行效果的重要依据。

  5.强化配套保障。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依托智慧广电服务能力和网络优势,扩大智能化服务平台在乡镇和村的覆盖面,提高为农服务效率和长效运营水平。加强干部素质能力建设,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三)构建数字化乡村治理体系。在试点村加速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充分结合广播电视资源优势。以“村级事务管理平台”为基本架构,定制四川版乡村治理平台——“川善治”微信小程序、手机APP、电视应用、户外屏等。结合“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体系和“为村耕耘者”学习平台、“川善治”乡村治理平台,结合智慧广电基层治理信息化成果以及广播电视惠民措施等,以“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为切入点,用活用好我镇广播电视的通讯、人力、产品等资源,积极构建数字化乡村治理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县级指导、镇负责、村具体实施、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村级从“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员中评选3—5人组成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工作落实进行监督。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试点工作统筹,按规适当整合基层治理项目、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村集体经济收入等资金、资源合理支持,精准投放使用。

  (三)强化氛围营造。大力选树典型,推广先进经验,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将“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工作理念、积分项目、积分标准、积分奖励等融入乡村治理各项工作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通过比积分、兑积分等措施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率。

  (四)强化结果运用。树立正确导向,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惩结合的原则,结合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将积分评定结果与推荐基层“两代表一委员”“五好家庭”“荣誉村民”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


附件:1.磨溪镇老木垭村村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2.磨溪镇老木垭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3.磨溪镇老木垭村村级事务清单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

磨溪镇老木垭村村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内容

办理流程

备注

1

社保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受理、核查、上报


2

社保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变更登记

受理、上报


3

社保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发放申请

受理、上报


4

社保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受理、上报


5

社保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受理、核查、上报


6

社保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咨询

咨询、指引


7

社保类

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

咨询、指引


8

社保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查询

咨询、指引


9

社保类

社会保障卡服务(申领、启用、应用状态查询、信息变更、应用锁定与解锁、密码修改与重置、挂失与解挂、补领、换领、换发、注销)

咨询、指引


10

社保类

求职登记

办结


11

社保类

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办结


12

社保类

就业登记

咨询、指引


13

社保类

失业登记

咨询、指引


14

社保类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咨询、指引


15

社保类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咨询、指引


16

医保类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含注销登记)

受理、初审、上报


17

医保类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受理、上报


18

医保类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咨询、指引


19

医保类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咨询、指引


20

医保类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咨询、指引


21

医保类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咨询、指引


22

医保类

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咨询、指引


23

医保类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咨询、指引


24

民政救助类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代办


25

民政救助类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

代办


26

民政救助类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

代办


27

民政救助类

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申请

代办


28

民政救助类

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

代办


29

民政救助类

申请急难型困难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佐证材料的出具

办结


30

民政救助类

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中清

代办


31

民政救助类

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

咨询、指引


32

计生服务类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

核实


33

计生服务类

城镇居民独生了,女父母奖励申请

受理、核实、公示、上报


34

计生服务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

受理、审议、公示、上报


35

计生服务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报

受理、评议、上报


36

计生服务类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

受理、初审、上报


37

计生服务类

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申请

受理、核实、上报


38

计生服务类

关爱女孩阳光助学

咨询、指引


39

计生服务类

农村: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证明的出具

办结


40

老年人服务类

农村离任“两老”(老村党支部书记和老村委会主任)生活补助申请

受理、审核、公示、上报


41

老年人服务类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中清

代办


42

老年人服务类

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中清

咨询、指引


43

残疾人服务类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代办


44

残疾人服务类

残疾人证服务(申领、变更、换领、补领、迁移、注销)

咨询、指引


45

残疾人服务类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申请

咨询、指引


46

残疾人服务类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

咨询、指引


47

残疾人服务类

残疾人就业服务

咨询、指引或办结


48

综合服务类

法律援助

咨询、指引


49

综合服务类

人民调解

办结


50

综合服务类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

受理、评议、公示、上报


51

综合服务类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咨询、指引


52

综合服务类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咨询、指引


53

综合服务类

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

咨询、指引


54

综合服务类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

受理、审查、公示、上报


55

综合服务类

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

咨询、指引


56

综合服务类

农业保险投保

咨询、指引或办结


57

综合服务类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再流转以及承包方、受让方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备案

办结


58

综合服务类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

受理、初审、上报


59

综合服务类

自然灾害救助申请

受理、评议、公示、上报


60

综合服务类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

受理、评议、公示、上报



附件2

磨溪镇老木垭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内容

实施主体

备注

1

村级重大决策事项

村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

村委会


2

村级重大决策事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制订和修改

村委会


3

村级重大决策事项

村庄建设整治和拆迁改造

村委会


4

村级重大决策事项

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的兴办及筹资筹劳、建设承包

村委会


5

村级重大决策事项

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及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宅基地的使用及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

村委会


6

村级重大决策事项

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置本村集体财产

村委会


7

村级重大决策事项

国家和上级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本村的落实方案

村委会


8

村级重大决策事项

村民意见较为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村委会


9

村级重大决策事项

多数村民认为应纳入决策的其他事项

村委会


10

村级重大项目建设事项

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村委会


11

村级重大项目建设事项

“一事一议”项目

村委会


12

村级重大项目建设事项

产业(扶贫等)项目

村委会


13

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经济条件较好的村,10000元以上的单笔非日常性支出事项;经济较薄弱的村,2000元以上的单笔非日常性支出事项。村经济条件的划分,由乡镇(街道)根据本地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村委会


14

村级工作人员任用事项

兵、青、妇等组织人员的任用

村党(总)支部


15

村级工作人员任用事项

治调、计生工作人员的任用

村委会


16

村级工作人员任用事项

其他方面临时用人、用工

村委会


17

村级财务管理事项

财务开支事项。村级收支实行“三签”制,资金应存放在村集体账户或乡镇财政所公用账户,实行报账制,收款方为单位的一律实行转账,个人金额500元以上原则上实行转账

村委会


18

村级救助救灾申请审批事项

低保、农村特困人员申请

村委会


19

村级救助救灾申请审批事项

临时救助申请

村委会


20

村级救助救灾申请审批事项

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村委会


21

村级救助救灾申请审批事项

慈善救助申请

村委会


22

村级救助救灾申请审批事项

红十字会救助申请

村委会


23

社会保障管理事项

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村委会


24

社会保障管理事项

养老保险费和待遇

村委会


25

社会保障管理事项

丧葬费领取

村委会


26

社会保障管理事项

社会养老保险注销

村委会


27

社会保障管理事项

高龄补贴申请

村委会


28

社会保障管理事项

残疾人补助以及以奖代补待遇申请

村委会


29

印章管理和证明事项

印章管理

村委会


30

印章管理和证明事项

依法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

村委会


31

公开事项

党务公开

村党(总)支部


32

公开事项

村务公开

村委会


33

公开事项

财务公开

村委会


34

计划生育服务事项

计划生育办证或登记

村委会


35

计划生育服务事项

《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

村委会


36

计划生育服务事项

计划生育奖扶

村委会


37

其他便民服务事项

党组织关系迁转

村党(总)支部


38

其他便民服务事项

矛盾纠纷调解

村委会


39

其他便民服务事项

惠农政策补贴类事项

村委会


40

村级党务事项

村党组织领导全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情况

村党(总)支部


41

村级党务事项

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情况

村党(总)支部


42

村级党务事项

党内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村党(总)支部


43

村级党务事项

村级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村党(总)支部


附件3

磨溪镇老木垭村村级事务清单

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内容

实施主体

备注

1

村级重大决策事项

村级重大事项五议决策法

村委会


2

村级招投标管理事项

物资、服务采购

村委会


3

村级招投标管理事项

微型工程

村委会


4

村级招投标管理事项

中小型工程

村委会


5

村级招投标管理事项

大型工程

村委会


6

村级财务管理事项

财务开支

村委会


7

村级财务管理事项

出纳现金支取

村委会


8

村级财务管理事项

非村干部工资报酬发放

村委会


9

村级财务管理事项

招待费支出

村委会


10

村级工作人员任用事项

团、妇、民兵组织人员任用

村委会


11

村级工作人员任用事项

治调、计生等其他工作人员任用

村委会


12

村级工作人员任用事项

文书、出纳(报账员)任用

村委会


13

村级工作人员任用事项

临时用人、用工

村委会


14

阳光村务事项

党务公开

村党(总)支部


15

阳光村务事项

村务公开

村委会


16

阳光村务事项

财务公开

村委会


17

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事项

集体资源承包经营权流转

村委会


18

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事项

财产财务管理

村委会


19

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事项

土地征用及征用款发放

村委会


20

农村宅基地审批

农村宅基地审批

村委会


21

村民救助救灾款申请事项

低保、五保申请

村委会


22

村民救助救灾款申请事项

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村委会


23

村民救助救灾款申请事项

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村委会


24

村民救助救灾款申请事项

慈善大病救助申请

村委会


25

村民用章管理事项

印章管理

村委会


26

计划生育服务事项

计划生育办证

村委会


27

计划生育服务事项

(四)计划生育服务事项

村委会


28

计划生育服务事项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村委会


29

计划生育服务事项

计划生育公益金发放

村委会


30

村级党务事项

入党申请

村党(总)支部


31

村级党务事项

党员组织关系迁移

村党(总)支部


32

村级党务事项

党内关系金申领

村党(总)支部


33

服务村民其他事项

矛盾纠纷调解

村委会


34

服务村民其他事项

户籍迁移

村委会


35

服务村民其他事项

分户手续证明

村委会


36

服务村民其他事项

殡葬管理

村委会


37

服务村民其他事项

水电开户申请

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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