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安居区残疾学生助学金制度来了,请注意查收!

来源:安居融媒 发布时间:2024-11-25 09: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残疾学生如何申请扶残助学金

申请扶残助学金条件是什么?

扶残助学金标准是怎么样的?

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


一、受助对象

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安居区户籍在读残疾学生(含送教上门残疾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机构内接受学前教育的受助对象,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元。

2.小学(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在读的受助对象,助学金为每人每学年500元。

3.初、高中教育机构内在读的受助对象(包括普通教育 学校和特殊学校的初中、高中、职业中学、职业中专学生),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4.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在读的大专(含高职)受助对象,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

5.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在读的大学本科受助对象,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4000元。

6.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受助对象,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7.经全国成人高考进入成人高校学习,以及参加高等教 育自学考试的受助对象,凡审批当年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国民教 育学历者,给予一次性学习费用补助,补助标准为:大专(含高职)毕业每人2500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每人3000元。

8.受助对象家庭是脱贫户、低保户的,按对应补助标准上浮50%。

三、资助流程

助学金采取申请、公示、审批、发放的程序进行,实行一学年一申请,申请时间为当年9月。

(一)申请

申请助学金的幼儿园、小学、初、高中阶段学生(或监护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其中:身份为低保户、脱贫户的由乡镇(街道)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填报《遂宁市残疾学生助学金审批表》。

高等教育学历阶段受助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其中:身份为低保户、脱贫户的由乡镇(街道)进行身份信息核实〕。经成人高考 进入成人高校和通过高等教育自学(函授)考试取得毕业证书的受助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填写《遂宁市残疾学生助学金审批表》。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残疾学生,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

(二)公示

申请助学金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审批

区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在校(园)学生学历情况,残联负责审核残疾人身份信息和负责审批助学金发放。

(四)发放

助学金实行按学年发放,每年秋季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将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到残疾学生本人社保卡账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