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由磨溪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务咨询答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磨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邮编:629047,联系电话:0825-85245008。
一、概述
2016年,我镇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确保政务公开实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我镇完善了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领导。确定了镇党政办作为办理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乡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制定出台了《安居区磨溪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政务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加强公开力度
结合我镇实际,主动公开了涵盖镇政府各方面的11类共20个余事项。主要涉及本行政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内容;政策法规、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工作人员录聘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内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等内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12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镇2016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镇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3名,主要负责政府政务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支出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本报告年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镇共花费人力、物力、财力折合人民币5000元。其中,设施投入费用2000元,维护更新费用1000元;运行维护费用2000元(包含硬件、线路租用维护)。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完善政府政务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a、b角工作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