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儿童化妆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儿童用妆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零容忍”态度全面排查儿童化妆品领域风险隐患,重点打击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整治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含母婴店、商超、儿童摄影机构等)、电子商务平台及直播带货等线上销售渠道。
三、工作重点
(一)经营环节。检查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销售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排查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儿童化妆品的行为;重点整治以“彩妆玩具”“儿童舞台妆”等名义销售未经注册的儿童化妆品的行为。
(二)网络销售。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入驻商家资质及产品信息;清理平台内虚假宣传、违规宣称功效的儿童化妆品信息;查处利用直播、短视频等新型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儿童化妆品的行为。
(三)监督抽检。针对儿童护肤类、彩妆类产品开展专项抽样检验,重点检测微生物、重金属、激素等项目。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法规要求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15日)。各局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5日至11月30日)。总结整治经验,完善监管机制,推动建立儿童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监管部门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要加强协同联动。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三要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媒体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知识,引导家长选择正规产品,鼓励公众通过12315等渠道举报违法行为。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儿童化妆品追溯体系。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