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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安横府发〔2024〕90号
遂宁市安居区横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为落实《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森林防火减灾的工作指示,全面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切实消除火灾风险,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判、细化措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9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所有林区,包括加油加气站、公墓、学校、零散坟地、寺庙、巴茅地、枯枝落叶集中突出区域、木材加工厂、苗圃等重点区域、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镇、村两级森林防火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层层签订责任书;森林防火组织机构是否完善,人员是否配备到位;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火情报告制度等是否严格执行。
(二)野外火源管理情况:排查林区内是否存在违规用火行为,如烧秸秆、野炊、吸烟、祭祀用火等;林区周边的火源管控措施是否得力;对特殊人群(如残障人员、老年人、儿童等)的监管是否到位。
(三)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情况:检查村(社区)和重点地区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且能正常使用。
(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前期排查出的森林火灾隐患是否建立台账,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新的火灾隐患点,以及对新增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
(五)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情况:检查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是否开展,宣传形式是否多样,宣传内容是否深入人心;周边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是否得到提高。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并下发行动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目标、任务、步骤和要求,全面部署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以村(社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排查整治内容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隐患台账,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针对排查出的森林火灾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村(社区)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镇村建设办(一)办公室对各村(社区)成立检查验收组,对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各村(社区)填报并将电子档交于镇村建设办,由镇村建设办(一)对各村(社区)台账进行检查。
遂宁市安居区横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