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扩大支持范围。在原有政策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10类人员基础上,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网约车司机等个人纳入支持范围。二是提高贷款额度。考虑到个人创业成本明显上升,将个人贷款额度由最高15万元提高至20万。三是延长用款期限。为解决个人和小微企业流动性资金问题,对暂时困难的创业担保贷款和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借款人,可延期1年还款。四是缩短审批时间。为提高贷款效率,以前由民众提供征信报告转为银行直接向就业局提供,申报资料也由银行进行初审、汇总,集中统一交到就业局办理,银行进行“一站式服务”,民众不再跑路。五是免除反担保要求。取消反担保要求,不再要求贷款人资产抵押,年初由区财政向合作银行账户注入财政担保基金,积极推行见贷即保形式,加快贷款发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