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M/2024-00068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遂安市监发〔2024〕10号
  • 成文日期: 2024-02-25
  • 发布日期: 2024-02-26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2-26 15: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现将《遂宁市安居区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5日


遂宁市安居区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有效防范我区校外托管机构安全风险,按照《遂宁市市场监管系统消防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遂市监发〔2024〕12号)及《遂宁市安居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遂安安委发〔2024〕4号)相关要求,特制定《遂宁市安居区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校外托管机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的,受学生监护人委托在学校以外为学生提供就餐、午休、放学后托管等课后托管服务的机构)经营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逐一建立台账,集中开展整治攻坚行动,分类推进整改,限期逐项对账销号、隐患清零,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并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动态管理制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1.全区范围内所有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含“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幼儿园外托管服务”的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

2.全区范围内所有非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全区范围内未经登记从事校外托管服务的机构。

三、工作分组

第一组

组  长:徐和平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联络员:周  何   区市场监管局安居所所长   

责任部门:安居所、质量股、知识产权股

检查片区:凤凰街道、经开区

第二组

组  长:周雪玲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联络员:蒋  梅   区市场监管局安居所副所长

责任部门:安居所、执法大队、综合股

检查片区:柔刚街道、安居镇、聚贤镇

第三组

组  长:张学智   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书记

联络员:刘  涛   区市场监管局横山所所长       

责任部门:横山所、党办、药械股

检查片区:横山片区

第四组

组  长:何  畅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联络员:何金龙   区市场监管局东禅所所长

责任部门:东禅所、特监股、交易秩序股

检查片区:东禅片区

第五组

组  长:危凤婷   区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联络员:陈  昕   区市场监管局三家所所长   

责任部门:三家所、食品股

检查片区:三家片区

第六组

组  长:王  红   区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

联络员:黄  超   区市场监管局西眉所所长   

责任部门:西眉所、办公室、消费维权中心

检查片区:西眉片区

第七组

组  长:龚大举   区市场监管局安全总监

联络员:卢明冬   区市场监管局拦江所所长   

责任部门:拦江所、法规股、信用股

检查片区:拦江片区

四、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重点整治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制度建立不完善,用火用电管理不到位,违规使用明火,室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未配备充足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等问题。

(二)食品安全。重点整治校外托管机构无餐饮服务资质,未亮证亮照经营、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明,食品原材料未按要求贮藏,未按照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差、未安装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使用过期原材料,无餐饮具消毒设施,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等问题。

(三)无照查处。校外托管机构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无需取得许可的经营活动的行为,按照无照经营相关规定查处;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需要取得许可的经营活动的行为,按照无证经营相关规定移送许可部门查处。

五、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压实工作责任(2024年2月底前)。各工作组要结合工作职责,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做到协调联动、有序推进,按照时间节点和阶段任务,深入开展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2024年3月中旬前)。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整治各工作组按照文件要求,集中力量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深入摸排,做到排查要全、鉴定要准、行动要快、整治要严,分类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2024年3月中旬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持续巩固提升(2024年3月底前)。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整治各工作组要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工作成效。相关业务股室要健全制度措施,形成校外托管机构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工作组要充分认识对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抓好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整治工作。准确摸清底数,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工作组要将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整治工作与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思维,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监管,建立校外托管机构安全巡查发现和处置机制,全力维护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工作组要将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认真履行行业安全责任,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工作组要将检查结果(附件1、附件2、附件3)、检查照片、相关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至区机关法规股(联系人:李美丽,联系电话:18780142976,邮箱:861654969@qq.com)。

附件:1.《安居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检查表》

          2.《食品经营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3.《安居区校外托管机构无照经营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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