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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12-02 10: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单位

遂宁市安居区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附件1经区政府五届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挥项目资金应有效益,促进我区生猪产业提质增效。要强化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要做好各自业务指导工作,确保业主充分理解和支持项目实施,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职责

畜牧业股牵头抓好项目实施的全面工作,负责村集体养猪场升级改造、新建标准化猪场建设、养殖场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生猪产能调控场补助、生猪产业发展示范补助和能繁母猪补贴项目,统筹做好政策宣传、项目实施、资料收集、验收拨付等工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非洲猪瘟防控能力建设无害化处理补助、生猪养殖场无害处理收集点补助和冷链设施建设补助等项目;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生猪防疫服务项目。各责任股室要做好项目申报、监督指导实施、验收、资料收集等工作及资料存档。

局计财股要做好项目资金合理使用与日常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局纪检监察室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等环节监督工作,确保不发生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各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的具体工作,抓好辖区政策宣传动员,指导并监督业主按方案要求实施项目,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三、实施程序

申报

各镇(街道)将实施方案及流程予以公示,通知集体养猪场升级改造、新建标准化猪场建设养殖场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生猪养殖场无害处理收集点补助等项目符合补助要求的对象,于20221215日前提出申请,到各畜牧兽医站填写《2022年安居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二)镇级审核验收

各镇(街道)负责组织人员对申请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现场审核,填写《2022年安居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验收表》(附件3)。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排查,符合生猪产能调控场补助、生猪产业发展示范补助、能繁母猪补贴等补助条件的,现场查验,留存影像资料,填报《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项目统计》(附件4)。审核验收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所有资料交区农业农村局责任股室。

(三)区级审核验收

涉及有建设内容的项目责任股室,负责组织计财、监察等相关人员对实施项目开展审核验收,进一步核实相关资料及收集工作,经验收合格的,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四、严格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抓好项目实施,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凡有弄虚作假、骗取、冒领或挪用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并严肃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遂宁市安居区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2.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请表

           3.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

4.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项目统计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2121

附件:
附件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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