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单位:
《遂宁市安居区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附件1)经区政府五届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挥项目资金应有效益,促进我区生猪产业提质增效。要强化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要做好各自业务指导工作,确保业主充分理解和支持项目实施,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职责
畜牧业股牵头抓好项目实施的全面工作,负责村集体养猪场升级改造、新建标准化猪场建设、养殖场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生猪产能调控场补助、生猪产业发展示范补助和能繁母猪补贴项目,统筹做好政策宣传、项目实施、资料收集、验收拨付等工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非洲猪瘟防控能力建设、无害化处理补助、生猪养殖场无害处理收集点补助和冷链设施建设补助等项目;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生猪防疫服务项目。各责任股室要做好项目申报、监督指导实施、验收、资料收集等工作及资料存档。
局计财股要做好项目资金合理使用与日常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局纪检监察室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等环节监督工作,确保不发生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各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的具体工作,抓好辖区政策宣传动员,指导并监督业主按方案要求实施项目,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三、实施程序
(一)申报
各镇(街道)将实施方案及流程予以公示,通知集体养猪场升级改造、新建标准化猪场建设、养殖场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生猪养殖场无害化处理收集点补助等项目符合补助要求的对象,于2022年12月15日前提出申请,到各畜牧兽医站填写《2022年安居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二)镇级审核验收
各镇(街道)负责组织人员对申请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现场审核,填写《2022年安居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验收表》(附件3)。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排查,符合生猪产能调控场补助、生猪产业发展示范补助、能繁母猪补贴等补助条件的,现场查验,留存影像资料,填报《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项目统计表》(附件4)。审核验收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所有资料交区农业农村局责任股室。
(三)区级审核验收
涉及有建设内容的项目责任股室,负责组织计财、监察等相关人员对实施项目开展审核验收,进一步核实相关资料及收集工作,经验收合格的,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四、严格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抓好项目实施,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凡有弄虚作假、骗取、冒领或挪用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并严肃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遂宁市安居区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2.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请表
3.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表
4.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项目统计表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