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办函〔2017〕61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安居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业:
为加强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3号)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安居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管 昭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黄 健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员:区政府办主任、区政府办联系财政、金融副主任,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承担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指导督促全区开展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文件;研究处理存量债务清理甄别、过渡期在建项目融资等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全区政府债务举借控制实施方案;制定全区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协调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1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