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483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函〔2017〕61号
  • 成文日期: 2017-06-11
  • 发布日期: 2017-07-2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居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区府办 发布时间:2017-07-2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函〔2017〕61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安居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业:

  为加强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3号)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安居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管  昭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黄  健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员:区政府办主任、区政府办联系财政、金融副主任,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承担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指导督促全区开展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文件;研究处理存量债务清理甄别、过渡期在建项目融资等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全区政府债务举借控制实施方案;制定全区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协调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1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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