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阳红、杨强、蒋京杰、丁忠、陈春艳、陈鹏、杨朝胜、补东升、唐福林、倪军代表:
你们在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出台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易地扶贫搬迁基础数据
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对象为我区在册在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2014年在进行贫困群众认定的时候,工作量大时间紧,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在资格审核中存在一些瑕疵,导致部分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标准的群众被认定为了贫困户,2016年底至2017年初,省扶贫移民局要求对这部分群众进行清退并新增符合条件的群众,致使各乡镇在易地扶贫搬迁基础数据的上报中反复修改。通过开展再甄别工作后,将对相关数据进行最终锁定。
二、安置比例和方式
按照上级要求,我区2017年及以后年度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只能100%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为充分体现易地扶贫搬迁成效,展现新农村面貌,配套完善项目实施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省市要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率不低于90%,故我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均采取集中建房的方式进行安置。
三、政策制定和宣传
每一年度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均编制了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了搬迁对象、实施规模、资金筹措、补助标准等相关政策,并通过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后由区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开展辖区内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时均可以此依据。
2017年,按照省市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培训工作的要求,我局和区扶贫移民局计划分别于4月、5月、6月、7月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分管领导、业务人员集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业务培训会议。同时要求各相关乡镇要组织村社干部和广大群众学习、了解相关政策。
最后,诚挚的感谢你们对安居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各位代表的监督下,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定能够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顺利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脱困走上小康之路。
(联系人:李华均,联系电话:0825-8665909)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