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现将我局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如下:
附件: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内容
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9日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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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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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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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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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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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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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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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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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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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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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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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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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区西眉镇玉石村第一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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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玉石村3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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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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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Y00****51090412D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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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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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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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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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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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代码是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证号、居民身份证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