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2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1)安居区不动产权第0002145号
谭兵(户)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0904015005JC04012F00010001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小龙塘村四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