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国卫复审工作常态化开展,加强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秩序,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3年5月16日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100余人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会。
会上,卫生监督员江兰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要求,对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规范和卫生标准进行了讲解,重点对场所卫生许可证及人员健康证的取得、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禁烟工作、安全套推广工作、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意义与重要性等内容进行了培训,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场所强调了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测评要点,结合公共场所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要求各经营单位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要求,提高内部卫生管理意识,认真落实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把公共卫生安全放在首位。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的了解,增强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经营者的卫生管理水平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水平,为规范有序开展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