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3-5003701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 文       号:遂安交运法发〔2023〕3号
  • 成文日期: 2023-04-07
  • 发布日期: 2023-04-1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拦江、白马片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4-10 13: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交运法发〔2023〕3号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拦江、白马片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队、室:

现将《拦江、白马片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7日    


拦江、白马片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保护合法营运业主的经营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指示要求,以及近期拦江、白马片区客运经营者日益增多的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诉求,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4月7日至5月7日在拦江、白马片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切实保护合法经营,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健全和完善组织开展辖区内道路客运非法营运行为层级管理和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打非工作长期坚持并实现常态化管理。

(二)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拦江、白马片区境内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客运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效遏制道路客运非法营运猖獗形势,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正当利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三)有效打击有组织的道路客运非法营运团伙,严肃查处非法营运幕后“保护伞”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参与或变相参与道路客运非法营运工作人员。

(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道路客运非法营运危害性认识,增强广大群众抵制非法营运自律性和主动性,使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理解与支持。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打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明辉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郑  佳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唐  超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

        张爱民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

        袁晓宏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田  波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主任

        杨  林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郑佳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进行总协调调度,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定期不定期对各中队、股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配置执法车辆四辆(车辆根据每天整治情况由大队综合办公室进行调配)。

四、工作职责

(一)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由郑佳同志负责,其职责为: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困难,提出解决处理措施。

(二)整治办公室。由田波同志负责,其职责为: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协调领导小组汇报整治成果、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向社会宣传客运市场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三)路检执法整治小组。全队抽调15名执法人员成立3个路检小组。路检执法整治小组一组由唐超同志负责带队;路检执法整治小组二组由张爱明同志负责带队;路检执法整治小组三组由袁晓宏同志负责带队,另协调公安特警2名,交警2名。

路检执法整治小组主要负责对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取证、查扣、重点要加强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和合法营运车辆违章经营行为的查处,对部分线路中存在的客运矛盾进行有效治理,各小组整治期间必须予以相互配合。

(四)违章处理小组。由杨林同志负责非法营运交通行政处罚工作,及时向当事人宣传相关交通条例条款和政策法规。

五、方法步骤

此次片区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23年4月7日至5月7日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7日—4月9日)。

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专项行动。各下属中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启动动员部署会议,营造专项整治行动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阶段(2023年4月8日—5月6日)。

各路检执法整治小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力量,加大对片区及城乡结合部非法营运车辆、客运班线车辆站外揽客、组客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效果。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5月7日)。

坚持专项行动和长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大队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各项措施和任务,全力推动片区集中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做到打击非法营运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加强对非法营运驾驶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不执行处罚决定、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总结经验,建立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及督查考核办法,定期做好总结、分析工作,建立打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及时收集整理工作动态、查处情况,编写信息报送上级部门。

(四)畅通渠道,鼓励举报。畅通信息渠道,公布打击非法营运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举报和协助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非法营运确凿线索,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对片区集中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存在以权谋私,纵容甚至参与非法营运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按相关规定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这次集中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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