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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四届2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6-12-0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第9期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

  

区人民政府四届2次常务会议纪要

 

  时    间:2016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2∶00

  地    点:综合会议室

  主    持:管  昭

  出    席:冷强军  曾  勇  潘  昀  舒玉明  聂  鹏

  特邀领导:朱昌建

  列    席:罗飞翔  向  阳  郭超群  奉  华  任发源

            邓时高  段元华  陈立新  何成昆  张联华

            李国玉  姚  明  方永学  滕  云  杨  林

            冷  俊  米光华  孙  勇  王  颖  杨  军

            曾凉雄  邓远学  唐  冲  陈建康  周智勇

            罗  冰  杨建勇  叶常林  杨  光  奉光勇

            何  琴  陈小红  周华军  张  萌  薛  朔

            周奇武  唐良友  雷西林  卓先勇  龙海凡

            张  勇  李建军  王家林  蒲谦明  李  海

            段守科  张伯权  杨  龙  许  森  杨明辉

            刘  华  陈  鹏  蒋诗阳  刘东平  邓  辉

            冯  林  唐华荣  黄海波  刘仕超  刘谋春

            李  欣  杨佰平

  特邀人员:区人大代表          谢光明

            区政府工作监督员    杨  健

            区政协委员          陈  新

  请    假:黄  健  聂  洪  朱中卫

  议定事项: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会议强调,新修订的《公司法》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有助于鼓励个人创业,刺激个体经济的发展,也为工商部门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治基础和保障。工商、投促、经信、商务、工业集中区等部门要加强对《公司法》的学习,根据新要求搞好企业服务,积极创优市场投资环境。

  会议强调,财政、发改、住建、交运、水务、教育、卫计等涉及重点项目较多的部门要加强《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学习,做好重点项目业务骨干的专题培训,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二、审议《遂宁市安居区2016年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表(58-74号)》

  会议原则同意《遂宁市安居区2016年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表(58-74号)》。

  会议要求,评审资料要科学规范报送,确保资料报送真实、完整和及时。要把征拆等不应该纳入财评的,但作为预算单位必须要报的部分进行剔除。对审减率10%以上的项目,必须作情况说明。

  三、研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价格等相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勘察设计及造价控制方案》。财评中心按会议审定的工程变更及计价方式进行财评,最终价格以财评结果为准。

  四、审议《遂宁市安居区水资源管理办法(暂行)》《遂宁市安居区用水定额管理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水务局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水资源管理办法(暂行)》《遂宁市安居区用水定额管理办法》,按照“既符合政策要求,又保障重点企业”的原则,由水务局再次征求投促、经信、工业集中区等部门意见,并结合与会人员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实施,同时报人大法工委进行备案审查。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办法》中提出的规范性条款,确保两个《办法》落到实处,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建设工作。

  五、审议《遂宁市城区到安居城区直达公交车开行及营运协议》

  会议原则同意《遂宁市城区到安居城区直达公交车开行及营运协议》的相关条款。

  会议要求,法制办要对《协议》的条款进行把关,进一步做好《协议》的修订完善工作。交运局要加强与市公交公司的对接,尽快签订协议,同时要做好相关稳定工作。要根据公交车开通后的营运情况,对公交站点等进行调整和优化,做到更好地便民、利民。

  六、研究大鳞副泥鳅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3个农业产业企业奖励资金相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农业局起草的《关于解决遂宁市安居大鳞副泥鳅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3个农业产业企业奖励资金的请示》相关事项。由农业局、质监局核实后,财政局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兑付奖励资金。

  七、研究2016年产粮大市、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分配相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财政局牵头汇总的《2016年产粮大市奖励资金分配方案》《2016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粮食流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会议要求,要推行市区联合评审机制,完善资金分配的相关审定程序,积极培育壮大粮食新型经营主体,支持粮食流通和生产项目建设,助推粮食产业发展。财政局、商务局、农办、农业局要会同市粮食直属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验收,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八、研究人事任免相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人事任免相关事项,按程序发文。会议强调,对需提请政府常务会研究的人事任免事项,人社局要加快工作进度,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九、研究行政处分相关事宜

  略。

  

  

  

  

  

  发送范围: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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