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2712728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 文       号:遂安磨委发〔2021〕109号
  • 成文日期: 2021-07-18
  • 发布日期: 2021-07-18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来源: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7-18 11: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磨委2021109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全面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党支部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责任、严格规范,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其他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4.会议记录:分管组织工作的支部委员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会议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3)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

4)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

5)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

6)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4.会议记录:分管组织工作的支部委员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党小组要在会前与党支部进行沟通。

3.会议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等。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5.其他事项: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12个问题即可。

(四)党课制度

1.时间要求:每个季度上1次党课。

2.与会人员:会议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

3.党课内容:

1)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纯洁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5)开展现场教学,到各级部门挂牌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等。

4.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分管组织工作的支部委员负责;

2)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部委员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讲人、授课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党支部要切实增强三会一课制度对健全完善党组织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抓实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提高质量,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党支部书记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明确三会一课召集人,提前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事项通知每个参加者,确保参会率。要创新载体、形式和内容,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创新中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开创党员教育管理新局面。

(三)狠抓落实。各党支部要制定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内容。参会人员要亲自签名或另附签到册,对缺席人员要写明原因。镇党委将不定期调阅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对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委员会

20217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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