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风险普查工作。完成了我区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部门调查3大类(自然灾害承灾体、综合减灾能力、历史灾害)、5个中类(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政府灾害能力减灾调查、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家庭减灾能力)22个小类的全部调查任务,一共录入2388条数据,其中:承灾体214条,减灾能力1462条(家庭减灾1110条),历史灾害712条。经过县级自检审核,市级抽样核查。并根据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完成了各自领域内的普查工作,为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2021-2022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按照遂宁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21年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遂财建〔2021〕285号),中省对我区拨付相应的救助资金:一是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11.87万元;二是抗洪抢险补助资金5万元;三是受灾群众生活及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资金1.2万元。为了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我股室在接到文件后立即开展救助工作:制定了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经各级领导审批后开始发放,截至目前,已完成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并成功发放救助资金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