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X/2022-0052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东禅镇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东府发〔2022〕5号
  • 成文日期: 2022-03-10
  • 发布日期: 2022-03-11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禅镇暴雨洪涝巨灾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11 16: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禅镇暴雨洪涝巨灾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暴雨洪涝巨灾应急预案(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2022310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暴雨洪涝巨灾应急预案(试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汛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法治保障的防范应对暴雨洪涝巨灾的组织指挥体系、工作责任体系,提高指挥决策、预报预警、抢险救援、社会动员能力,有效防范应对极端强降雨造成巨灾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区安全度汛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坚持统一 领导、整体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坚持依法防汛、科学救援,专业处置、社会参与;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城乡统筹、整合资源。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遂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遂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遂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安居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和我区实际,在现有防汛抗旱应急指挥体系框架下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对镇级有关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细化、实化和 强化,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发生暴雨洪涝巨灾的应对处置。

二、指挥体系与运行模式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经会商研判、充分论证可能在区域内发生暴雨洪涝巨灾时,即提出启动实施以镇防指为基础的扩大响应建议,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后成立东禅镇应对暴雨洪涝巨灾指挥部,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应急管理局的领导指导下,开展暴雨洪涝巨灾应对处置工作,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处置。

(一)指挥体系

东禅镇应对暴雨洪涝巨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在镇党委领导下,由镇长担任指挥长;镇相关领导和武装部部长任副指挥长;受灾特别严重的村(社区)和镇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抢险救援组、民兵工作组、医疗救治组、交通保障组、通信电力保障组、灾情评估组、群众安置组、救灾物资组、社会治安组、宣传舆论组等工作组,承担抢险救援等具体工作。

受灾特别严重的村(社区),应视情成立应对暴雨洪涝巨灾指挥部,履行属地主体责任,接受省、市、区层面的统一领导和指导。

(二)运行模式

1.搭建前方联合指挥部。指挥长即带领相关工作组赶赴灾害 现场靠前指挥,与受灾社区)组建现场联合指挥部。多地受灾特别严重时,成立前方分指挥部。

2.搭建后方总值班室。设在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以下简称区防办),抽派宣传文化中心派出所经振办、综合执法、交通运输、水利、应急、中心卫生院直部门(单位)和民兵有关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专家在后方总值班室集中办公(区应急指挥中心),与前方联合指挥部各工作组无缝衔接。

3.搭建紧急指挥所。遇通讯、电力、交通中断情况,在镇政府设指挥部1个(急指挥中心)、紧急指挥所1个,按照快速集结、就近到位原则,各各部门干部职工、救援队伍自行前往集结,并由第一时间到达指挥所的最高行政领导负责指挥调度本片区巨灾应对处置工作。

(三)职责分工

1.前方联合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委、市政府以及遂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统筹部署、指挥调度暴雨洪涝巨灾抢险救援、应对处置工作。

2.后方指挥平台:暴雨洪涝巨灾应对处置期间,承担值班值守,负责接收、传达省、市级层面指示指令;督促落实指挥部决策部署和协调处理相关事务;承办指挥部会议和指挥长、副指挥长召开的专题会议;收集、汇总、分析、报送、发布重要信息;负责指挥部文稿的起草、印发和新闻稿件的审核;做好相关保障支撑等工作。

3. 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传达指挥部决策部署,做好会务、文电等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汇总救援救灾进展情况;明确前后方指挥平台各工作组人员编组,加强前方联合指挥部和后方总值班室衔接;做好与级层面工作组对接;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部门:党政办

2)技术保障组。负责建立建强相关专家队伍,配备相关

专业设施设备、装备物资;做好气象、水文、地质、测绘以及专家研判等技术保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部门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

3)抢险救援组。负责规划、储备本行业领域抢险设备、

装备,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技战术方法; 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动员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部门:应急办

4民兵工作组。组织所属民兵和协调区民兵应急分队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遂行其他防汛任务;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部门 武装部

5)医疗救治组。负责组建巨灾医疗救治队伍,配备转移、救治、消杀等专用设备;负责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部门:中心卫生院

6)交通保障组。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部门:经振办

7)通信电力保障组。负责建立专业抢修保障队伍,并配

备相关专用设备、装备;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 组织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设施;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部门:明星电力东禅镇分公司、万源燃气公司、移动、电信等部门

8)灾情评估组。负责灾情统计、核查调查和灾损评估;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9)群众安置组。负责组织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基本

生活保障; 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办

10)救灾物资组。负责组织、调集抢险救援应急物资,保障灾区物资供应;组织调运生活必需品,加强市场监测,保障市场供应,确保灾区价格稳定;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应急办

11)社会治安组。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部门派出所、应急办

12)宣传报道组。统筹新闻报道和舆情引导管控工作; 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单位:宣传文化中心

三、会商研判与启动响应

(一)信息接报

在启动一级防汛应急响应之后,防办根据接报的最新汛情、雨情、灾情,迅速组织研判分析、充分论证可能发生暴雨洪 涝巨灾时,立即以电话或其他快捷方式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情况,提出启动巨灾应急响应建议指挥部成立并启动运行后,所有信息接报处理、公开等统一由后方总值班室负责,严格归口管理,坚决防止多渠道造成信息混乱。向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的报告,由党政办负责,后方总值班室统一提供文稿。

(二)会商研判

在启动一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参照以下七种情形,进一步会商研判,提出启动巨灾应急响应建议。

1.气象预警类:市气象局针对辖区区域连续发布2次以上暴雨红色预警(以上包括本数,下同) 。

2.水利工程及江河湖险情灾情类:境内中型水库发生坝体溃坝或极有可能溃坝; 琼江流域出现100年一遇以上特大洪水;或区岸堤防已经或者可能同时发生决口、溃堤等特大灾情、险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城市内涝类:因强降雨导致东禅场镇范围内城区道路积水深度大面积在1米以上,道路、桥梁、隧道、地下管廊等重要基础设施和交通枢纽、有限空间、城区大范围塌陷或被淹,造成城区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和交通低洼地、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大范围塌陷或被淹,造成场镇内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和交通大范围中断、或瘫痪,严重影响场镇正常运行和区民正常生产生活,或内涝已致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

4.山洪地质灾害类:因强降雨引发特大滑坡、崩塌、堰塞湖、泥石流等险情灾情,直接威胁村社及以上地域;或者地质灾害导致国省干线交通严重中断并在1周内难以恢复,或已导致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 。

5.城镇房屋和在建工程类:强降雨导致场镇房屋造成5亿元 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人以上死亡;强降雨导致在建工程浸泡造成在建工程10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出现30人以上重伤,或3人以上死亡。

6.人员被困类:因强降雨造成100人以上被困且生命受到威 胁的情形。

7.其他类:因强降雨引发的其他特别重大次生灾害。

(三)启动响应与指挥部运行

党委、政府作出启动巨灾应急响应决定,并及时报告委、政府,向社会公布。防办立即筹备区应对暴雨洪涝巨灾指挥部第一次会议,并通知相关区领导、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立即赶到应急指挥中心或指挥长指定的地点参加会议。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了解灾情险情和先期处置情况。

2.宣布成立区应对暴雨洪涝巨灾指挥部,明确指挥部编组和架构。

3.安排部署救灾工作。调派全范围内各类救援队伍、应急装备支援受灾地区,必要请求级层面、协调区民兵应急分队给予支援;安排部署信息报告、交通管控、群众转移安置、救灾物资调拨、秩序维护、次生灾害排查、新闻宣传与舆情引导等工作。

4.指挥长带队赴灾害现场靠前指挥时,后方总值班室做好保障工作。

四、现场救援与应对处置

前方指挥部到达现场后,迅速了解灾情并听取受灾辖区村委先期处置情况汇报,分析研判灾情发展趋势,统一组织调度 现场救援队伍和跨村(社区)增援力量开展救援救灾工作。

(一)处置措施

各有关单位(部门) 应根据应急处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指挥长对防汛工作进行紧急部署,动员全军民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和转移避险。

2.险情灾情特别严重的相关村(社区)干部镇直所有干部迅速到达工作岗位,统一安排部署和落实防范应对工作,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特别是撤离转移人员、老弱病残孕幼群体、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在确保抢险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行业专家意见,对受到流域洪水、山洪、泥石流、积滞水威胁的人员进行抢险救援、疏散、撤离并及时妥善安置;

4.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应果断采取停止或错峰上下班 措施,暂停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5.学校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等措施。

6.加强公路、水路等重点部位的临时管制,及时采取停运、封闭等措施。

7.停止受影响地区一切户外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人员转 移避险和应急救援工作。

8.关闭受影响景区及涉水类景区,疏导游客,取消受影响地区的一切户外旅游活动。

9.各级各类抢险救援队伍按网格化救援要求,以片区为基础、以街道为单位,快速有效展开抢险救援行动,各类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10.请求区民兵应急分队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迅速展开抢险 救援救灾行动。

11.对灾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抢险救援车辆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

12.水库、河道的洪水预报、汛情研判分析,提出洪水发展态势与应对措施,开展洪水调度;持续加大对河道水情、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重点部位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13.加强场镇易涝点、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的防汛应对,及时采取停供、封闭等措施。

14.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网络、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造成中断且短时间难以恢复的,及时调用特殊应急救援设备装备,实施临时性过渡方案,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15.启用储备的防汛应急抢险物资,重点调集先进实用的装 备设备器具,及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

16.拆除、迁移妨碍防汛抢险和救援的设施、设备或其他障 碍物等。

17. 向被困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食品、饮用水、燃料等生活 必需品,并做好安置点卫生防疫工作。

18.通过应急广播、 电视、手机、网络等多渠道向公众进行 应急告知、安全宣传等工作。

19.做好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确保社会稳定。

20.采取防止因暴雨洪涝巨灾引发次生、衍生灾害事故的必 要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二)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1.暴雨洪涝巨灾发生后,指挥部要及时发布权威部门发布的最新灾害信息2.指挥部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社会动员

指挥部根据防汛应对工作的实际需要,动员公民、退伍军人、党员及其他组织参与防汛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防汛工作中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动员、民众积极参与的防汛格局。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依法有序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广大公民要及时关注天气动态和防汛信息提示,主动学习防汛避险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当遇到重大汛情险情时,根据指挥部安全参与防汛工作。

(四)紧急防汛期

需要宣布全或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镇指挥部作 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备。灾情险情特别严重的社区)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本级指挥部向镇指挥部报告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区指挥部报备。在紧急防汛期,各级指挥部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船只、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派出所、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指挥部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紧急防汛期结束,由镇指挥部向区指挥部报告依法宣布解除并向社会公布。

应急结束

暴雨洪涝巨灾抢险救援、应急处置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 到控制、消除后,指挥部向区指挥部报告,并宣布响应结束,转入恢复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和启动重建工作,及时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

五、灾情评估与重建

指挥部启动运行后,灾情调查评估工作同步开展。宣布抢 险救援与应对处置结束后,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以灾损评估报告,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六、附则

本预案由防办制定并负责解释。各社区)、镇直各部门结合实际,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单位预案,并报备案。

防指负责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形成正式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

七、附件

1.东禅镇应对暴雨洪涝巨灾组织指挥体系图

2.东禅镇应对暴雨洪涝巨灾应急响应流程图

3.东禅镇场镇城区暴雨洪涝应急资源分布表

 

 

 

附件1

 

附件2

东禅镇暴雨洪涝应急资源分布图

 

数量

名称

地址

镇指挥部

1

镇指挥部

东禅镇政府办公楼

医院

1

东禅镇中心卫生院

黄茅沟村4社

学校

5

东禅中学

黄茅沟村4社

东禅小学

禅月村7社

东禅幼儿园

镇东街

龙塘小学

龙塘村

三联小学

三联村

临时安置点

4

东禅小学操场

禅月村7社

东禅敬老院

禅月村7社

东禅镇政府广场

先华路3号

东禅中学操场

黄茅沟村4社

专业救援队

2

基干民兵

东禅镇政府办公楼

应急综合救援队

东禅镇政府办公楼

应急避难场所

3

东禅镇政府广场

先华路3号

东禅中学操场

黄茅沟村4社

东禅小学操场

禅月村7社

物资储备点

1

东禅镇应急物资储备器材库

东禅镇政府办公楼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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