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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7-10 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钟家军代表:

你在安居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医保在医院医保资金使用过程监督的建议》(第24号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我局在收到建议后,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将建议涉及问题分派到相关责任股室,指定专人进行办理。办理人员及时与钟家军代表取得联系,了解钟家军代表提出建议的具体想法,协商具体解决和落实的办法,与钟家军代表取得共识,那就是:医保基金是保障参保人员医疗权益的重要资金,其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区医保局一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通过紧盯医保基金的全流程管理和使用,确保合法、合规,防止欺诈骗保、滥用资金等行为的发生,从而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有关建议答复

(一)关于参照部分省市经验,由医保局以片区为单位向医疗机构派驻专业督察员驻点,以便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纠正的情况  

自2014年区医保局成立以来,我们常态化向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派驻驻院代表,对患者住院全流程(事前审核、事中巡查、事后复核)开展实时核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同时,推动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设立医保办,明确专人负责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定期组织院内医务人员学习基金监管政策,从医疗机构内部强化规范意识,形成“外部监督+内部管理”的双重保障体系。

(二)关于医保局相关经办人员在复核各医疗单位报付资料时,及时提出违规问题并反馈医疗机构以便整改的情况

在2022年1月全省智能审核系统上线前,因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的结算资料仅为汇总表格(含住院人次、总费用、基金使用额等基础数据),缺乏明细支撑,难以精准识别违规行为。智能审核系统上线后,这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医疗机构提交报付资料时,我局即时提取诊疗明细、用药清单等数据,同步推送至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深度分析,可快速锁定超适应症用药、过度检查等违规线索,第一时间向医疗机构反馈并督促整改,形成“数据筛查—问题反馈—限期整改—回头看”的闭环管理。

(三)关于医保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以督查时间为界,初次违规以警告为主,同一问题再犯加倍处罚,尽量以纠为主,以罚为辅,首违不罚、轻违少罚的情况

我局严格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每年均向定点医疗机构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负面清单》,明确禁止性行为及整改标准,督促医疗机构对照清单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于自查发现并主动整改的问题,优先采用约谈提醒、限期整改等方式引导规范;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精准处罚,坚决杜绝过度惩罚或应罚不罚,既守住基金安全底线,也保障医疗机构规范发展空间。

(四)关于督查队伍中尽量参照以前新农合模式,安排一个临床专业医生以专业角度来判断医疗过程中的“五合理”问题的情况

为精准判断医疗过程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合理住院”(“五合理”)问题,我局建立了以临床专业医生为核心的医保专家库,强化专业监督支撑。2024年,联合潼南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及区医共体专家,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多轮现场稽核,从临床专业角度核查诊疗行为合规性。同时,建立司法、卫健、审计、市场监管等10部门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对检查发现的疑似违规行为,通过多部门专家集体研判,确保认定结果科学合理。2025年,遂宁市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中心医院等单位专家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临床专业力量在医保监管中的核心作用。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遵循《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强化制度落实,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多部门联动,借助大数据筛查,提升监管效能,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钟家军代表,感谢你对医保工作的关注,我们将根据你提出的宝贵意见,进一步创新思路,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基金监管工作做实、做好,提高群众满意度。


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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