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法府组办发〔2022〕12号
安居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国办发〔2022〕30号文件中近期需要完成的重要工作任务》要求,根据省、市相关工作安排,我区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重点内容
各单位主要围绕严格落实工作举措、健全审核工作机制、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等方面开展自查。重点包括: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三)各单位合法性审核工作开展情况;
(四)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应审必审”情况;
(五)合法性审核提出意见及采纳情况;
(六)合法性审核办理时限情况;
(七)合法性审核机构设置以及审核人员配置、能力建设、业务培训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开展本地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情况报告、自查发现问题清单、自查情况统计表、意见建议清单及典型经验做法清单,并于11月8日前将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反馈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小琴,联系电话:0825-8665588,电子邮箱:434529706@qq.com
附件:1.自查情况报告(样式)
2.自查发现问题清单(样式)
3.自查情况统计表(样式)
4.意见建议清单(样式)
5.典型经验做法清单(样式)
遂宁市安居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