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暂停服务,严格执行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人防、物防、环境防”相关措施,老年人新入院和返院参照《四川省疫情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返院工作规程》执行。
2.全覆盖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督导,执行“日报告、周调度、月盘点”制度,实施“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工作制,确保发现问题逐一销账,跟踪问效。
3.加强对困难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巡访制度,完善关爱服务台账、做到及时救助,坚决防止出现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4.严格落实养老服务领域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相关规定,养老服务机构在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实行“一周两检”核酸混检,疫苗接种实现“应接尽接”。
5.健全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和双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