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函〔2018〕69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遂宁市安居区土地出让价款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十四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函〔2017〕36号)精神,通过借鉴学习市城区及其他区县土地价款清收工作经验,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土地出让价款清欠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居区土地出让价款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管 昭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肖 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高敬东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冷强军 副区长
成 员:段元华 区法制办主任
冷 俊 区财政局局长
龙映霞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杨 军 区规划分局局长
任发源 区审计局局长
代 平 区地税局局长
谢洪平 区土储中心主任
许 森 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龙 柔刚街道办事处主任
政府相关平台公司以及具体地块涉及部门、乡镇的主要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土地出让价款清欠实施标准, 逐宗研究土地出让价款违约金收取方式及协商解决纠纷中的重大事宜;研究土地出让价款违约金仲裁、诉讼案件中涉及政府职能的重大事项以及需要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加强对有关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分管副区长冷强军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研究,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管昭组织专题会议研究。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分局,负责全区土地清欠日常工作, 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参与办公室相关工作。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