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扩大开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负责全区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4、承办区政府决定的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和服务工作;
5、组织和参与我区经济合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跟踪、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