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3-04956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白府发〔2023〕7号
  • 成文日期: 2023-01-10
  • 发布日期: 2023-01-1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关于《白马镇场镇规划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白马镇 发布时间:2023-01-10 18: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遂宁市安居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扎实做好我镇烟花禁燃禁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着力提高我镇生态文明水平,增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建设安逸安居提供环境支撑。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李缙荣  镇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  元  政法委员
            唐启林  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石晏丞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唐  杰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主任
       高玉荣  生态环境办工作人员
            李兴阳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胡朝琇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胡  浩  派出所所长
        蔡碧琼  顺河社区书记
        邹忠成  平宁社区书记
        周进松  雾盐井社区书记
        补东升  清凉寺村书记
    (二)职责分工
    在组长陈鹏和李缙荣同志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副组长陈元同志负责场镇规划区内禁燃禁放统筹工作,成员石晏丞协助。李兴阳同志负责巡逻劝导工作,成员胡朝琇协助。杨杰同志负责禁燃禁放的政策宣传工作,成员高玉荣协助。场镇规划区内的各村(社区)书记负责本辖区内禁燃禁放工作。
    三、禁放区域及时间
    白马镇场镇规划区包括:顺河社区场镇、平宁社区场镇、雾盐井社区场镇、大石场镇。全年全时禁止 燃放烟花爆竹。
重点时段:农历廿一至 正月十六(2023年1月12日至2月6日)
    四、工作目标
    一是积极宣传引导场镇规划区域内的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规定和要求,场镇规划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严禁违法违规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
    三是严查公共交通工具非法装运、转运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场镇规划区域内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积极安排禁燃禁放工作,建立包保责任制度,镇领导工作小组不定时督导,检查。层层抓落实,打通禁燃禁放工作“最后一米”。 
    (二)加强宣传造势。利用广播系统不间断播放禁燃禁放通告,对场镇规划区域内的顺河社区、平宁社区、雾盐井社区、清凉寺村要深入每家每户宣传禁燃禁放规定,张贴禁燃禁放通告,务必在春节来临之前做到广泛宣传,应传尽传。
    (三)严格落实问责。对责任不严、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村社区,造成被市区点名通报、出现明显空气质量污染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现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纪委介入从严处理。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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