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遂安府办函〔2017〕115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遂宁市安居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第104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胡林委员:
您在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第104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一)坚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各相关部门按照《遂宁市安居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居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遂安综治办〔2017〕3号)要求,采取定时与不定时、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学校及周边人员集中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落实问题,切实保障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坚持开展警校共育活动。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综治办等相关单位多次深入全区各所学校,大力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和宣传活动,重点针对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不强等现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管理法》等专题讲座;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积极组织典型案例讲堂,树立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教育、学校等相关单位定期与不定期针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走访摸排工作,提前发现问题、梳理问题、研讨问题、化解问题,针对有不良喜好或违法犯罪倾向,经常与社会闲散人员、不良青少年结伙的重点学生,采取“老师+家长”的帮扶联系制度,进行重点教育和定期回访,化解学生不良习惯的矛盾心理。
(四)大力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公安、综治、食药、卫计等部门重点针对学校周边的店铺、小摊小贩、娱乐场所、车辆停放等老大难问题进行专项督查,限期整改问题,着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和出行安全。
(五)加大投入,增设安全防范设施。将学生安全防范设施纳入财政预算,对每个校园大门及重要区域均安装监控设备,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管理,逐步充实学校治安防范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值班值守。专设保卫科,落实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治安保卫、巡逻防范工作。
(三)加强学籍管理。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同时,严控学生流失,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无一名学生辍学,成为“流浪生”。
(四)加强宣传教育。有组织有计划地经常性开展思想教育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学生自控性,有效抵制校园周边环境的不良诱惑。
三、逗硬奖惩,逐步完善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区政府、区综治委制定了《安居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实施办法》,明确部门职能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绩效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议、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挂牌整改、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年度考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实地检查,对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全区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涉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端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确保责任到人、责任追究到人。
此复。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联系人:杨 龙 联系电话:866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