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期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6日
区人民政府三届34次常务会议纪要
时 间: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下午2∶10
地 点:综合会议室
主 持:施瑞昶
出 席:张先国 高敬东 蒋文武 黄 健 朱昌建
肖 舰 张 伟 杨 军 冷强军
参 加:李国文 夏先平
列 席:伍建国 邹 敏 郭超群 曾志鹏 任发源
熊 彬 冉光培 蒋艳平 何成昆 李国玉
姚 明 方永学 夏仲双 龙海凡 唐 斌
冷 俊 邓 强 曾 勇 饶 明 奉 洲
邓远学 唐 冲 夏先富 熊 斌 周 莉
田 卫 杨 光 李龙强 何 碧 周 为
曾凉雄 张 萌 杨 林 陈 卓 王明全
唐良友 雷西林 刘任明 孔 强 陈小红
王家林 胡 波 宋金声 余 静 刘志昆
曾雅倩 谢洪平 吴平安 康忠斌 唐 果
何念德 李富贵 谢 敏 蒲华平 罗婉勤
杨文学 张 燕 徐 慧 李鸿基 刘红艳
黎 健 杨 强 段吉华 唐 智 邓 勇
闫志华 何 强 蒋诗阳 王永述
特邀人员:区人大代表 简道富
区政府工作监督员 杨 健
区政协委员 周 雪
请 假:张 雷 胡均蓉 马向东
会前学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会议强调:教育是民生大事,抓教育就是抓民生、抓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法律,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和全民的职责。各级、各相关部门一要认真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总体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升义务教育整体水平;二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把重点放在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上,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三要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教师队伍的培训、交流力度,着力培养一支能够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的师资队伍,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上台阶、上水平。
议定事项:
一、审议《遂宁市安居区思源实验学校建设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按教育局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思源实验学校建设方案》中的方案二规划遂宁市安居区思源实验学校,按方案一启动实施。
会议议定:由教育局根据与会人员的审议意见将方案进一步修订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二、审议《2016年区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会议原则同意重点办起草的《2016年区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会议议定:一是由重点办根据与会人员的审议意见将《2016年区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一步修订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二是各部门要认真抓好2016年项目投资工作,加快推进一季度计划开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实现“开门红”。
三、审议《关于回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人社局起草的《关于回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由人社局进一步修订后以区政府名义按程序发文实施。
四、审议《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建议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城管分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建议方案》。由城管分局根据与会人员的审议意见将方案进一步修订后,在全区试行一年。
五、审议《关于聘请警务辅助人员的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公安分局起草的《关于聘请警务辅助人员的实施方案》。
会议议定:由公安分局牵头做好人员招聘工作,由财政部门将资金需求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六、研究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相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人社局的汇报意见。由人社局根据与会人员的审议意见将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后,提请市政府审批。
七、审议《遂宁市安居区2012年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新村办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2012年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方案》。
会议议定:由高敬东副区长牵头,进一步完善项目的建设方案。
会议强调:一是区政府拟出台的各种政策性文件必须由法制办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二是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的议题,如按要求需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议题的汇报人应对征求意见的过程和意见采纳的情况作出详细说明。三是区政府的二次资金分配必须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策”的法定程序。
八、研究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发改局的汇报意见,原则同意从2016年起全区不再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九、研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还欠、总额调整及预算分配等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医保局的汇报意见,原则同意按程序将2013年结余资金用于还欠,2014年和2015年结余资金按建议方案进行分配。
十、研究拨付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启动资金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农发办的汇报意见,同意按程序拨付应付资金。
十一、审议《遂宁福安安居城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重组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国资委起草的《遂宁福安安居城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重组实施方案》。
会议议定:由国资委根据与会人员的审议意见将方案进一步修订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十二、研究终止安白路投资建设合同相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交运局的汇报意见。
会议议定:一是按程序终止安白路投资建设合同。二是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支付海南中翔龙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支付的780万元代付费的利息。三是由交运局负责做好终止合同的相关后续工作。
十三、研究行政处分相关事宜
略。
发送范围: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