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2-317350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安府办发〔2016〕17号
  • 成文日期: 2016-06-13
  • 发布日期: 2016-07-0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6-07-0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府办发〔2016〕17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遂宁市安居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遂宁市安居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0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6〕8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各部门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及时报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政府办、区委编办、法制办、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

  (二)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区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覆盖全区范围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市场主体名录库要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按照执法层级和行政区域进行划分。(责任单位: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各部门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将“双随机”抽查与推进综合执法、健全联动机制相衔接,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抽查,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责任单位: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

  (四)细化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结合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逐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细化优化随机抽查程序,明确实施机构人员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内容,使每一项随机抽查事项都有细化可操作的运行规范,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做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实现责任可追溯。探索抽查过程第三方监督,推动抽查程序公开公正。(责任单位: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

  (五)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加快推进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结合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监察局、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六)加快建立配套机制。健全“双随机”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失信者在投融资、土地供应、招投标、财政性资金安排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将严重违反市场竞争原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对严重违法失信者依法予以市场禁入。推进市场监管信息整合工作,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责任单位:发改局、工商局、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清单思维,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要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加强对各科室及派出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上下联动,同步推进。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积极探索创新。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突破口和抓手。各部门既要认真落实“列清单”“双随机”“适度查”“优程序”“用结果”等任务,也要结合实际,丰富随机抽查制度和办法,积极探索创新随机抽查监管的“自选动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做法。

  (三)加强改革配套。要将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管理方式、完善权力运行监管等相衔接,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互促共进。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推广随机抽查与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协同推进,创新监管举措,提升监管水平,增强改革实效。要建立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抓好任务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任务安排,明确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要求,确保此项工作如期推进和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摸底表,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区法制办,邮箱:3097689856@qq.com,联系电话:8665282)。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务求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改革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附件:随机抽查事项摸底表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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