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M/2025-00041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遂安市监发〔2025〕7号
  • 成文日期: 2025-03-19
  • 发布日期: 2025-05-13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农村假劣伪劣食品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5-13 15: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现将《农村假劣伪劣食品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

农村假劣伪劣食品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农村假劣伪劣食品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切实强化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村居民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聚焦重点整治领域。要抓住关键环节;以供应农村地区的食品批发商及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经营店为重点整治对象;以节假日、开学季、赶集日等作为重点整治时段;以农村消费量大的肉类及其制品、大米、食用油、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等为重点整治品类,深入开展全覆盖式排查整治。

(二)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一是排查主体资质,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证件合法有效、亮证经营;二是排查经营环境,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合理、三防设施设置到位,温度或湿度控制符合标准、食品与非食品分区摆放;三是规范生产经营过程,确保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自查到位,风险隐患防控到位,进货查验、原料控制、贮存运输等生产经营过程管理措施到位。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生产经营中的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的假冒食品,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的侵权“山寨”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的“三无”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原料掺杂使假、非法添加的劣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时间

2025年全年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3月31日前)。召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明确任务和要求。在农村主干道、集市、景区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置固定宣传点,悬挂横幅、发放手册,并通过“村村通”广播循环播放食品安全知识。结合农村赶集和节庆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等特色活动,确保宣传无死角。针对农村老年群体等薄弱环节,组织“食品安全流动课堂”,讲解过期食品危害、假劣商品识别技巧等实用知识。制作通俗易懂的短视频,通过微信、抖音等平台推送,增强宣传吸引力。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热线,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给予物质奖励,营造“人人都是监督员”的氛围。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排,详细掌握底数,建立主体清单(附件2)。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6月30日)。基层市场监管所集中力量开展全覆盖实地检查,配合食品安全监管股按计划开展针对性监督抽检。对市场主体进行风险评估、分级监管,全面推行安逸食安风险提示卡,对农村食品经营者进行“红黄牌”风险公示,实现“一码知风险、一卡管全程”,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整改销号,深挖违法违规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排查和治理清单(附件3)、案件查办清单(附件4),确保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批发配送主体检查覆盖率达100%,食品经营主体风险分级达100%,完成农村地区食品监督抽检任务;至少查办1件典型案件。

(三)督导整改阶段(7月1日-9月30日)。组建工作督导组,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经营主体依法严肃处理,对监管工作不到位的基层所进行通报批评,同时纳入季度考核评分。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2月25日)。总结专项整治经验,结合安居实际,在规范生产经营、挖掘违法线索、网格化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隐患。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协调联动。各业务股室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由食品安全监管股牵头统筹该项工作,协调镇(街道)人民政府与基层市场监管所开展农村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排查,组织开展整治宣传、问题整改督导,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完成食品抽检任务,指导基层食品安全包保干部参与网格化管理;执法大队负责案件查办;知识产权股负责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排查及问题整改;其他相关股室需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切实做好配合支持工作。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移交机制,强化行纪、行刑衔接。

(二)强化督促指导。完善纪委监委、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研判风险,联合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股依托天府市场监管智慧平台发布检查任务,跟进完成情况,定期通报。

(三)完善监管制度。一是实行食品销售分级分类监管。依托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开展农村地区风险分级监管,实时跟进工作进度。风险等级参考省局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确定。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可以按比例实施“双随机”抽查;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分别监督检查1─2次、2─3次、3─4次。通过实施差异化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高监管质效。二是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镇(街道)、村级食品安全包保干部为基层网格人员,负责对包保主体开展督导;基层所监管人员划片联系,收集信息并加强对网格人员的业务指导;区食品安全办统筹指导,组织业务培训,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落地,确保风险防控到位。三是在整治行动期间,每周通报基层所监管任务完成情况、每月区级督导组对辖区乡镇开展抽查指导,全面压实属地长效监管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